第24部分(1 / 4)

小說:愛你無悔 作者:西門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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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我和你媽合計了,”父親等我坐下後說,“我們把20萬的拆遷款給你,你去買新房,把你們現在住的兩居室騰給我們就行了。”

“這怎麼行?”我一聽就急了,“你們好不容易才盼到今天,缺多少錢我補上就是了。”

“我們住不了那麼大的房子。”母親說,“我和你爸都是上歲數的人了,住3居室,還不夠我們收拾的呢。”

“你們可以僱小時工幫著收拾,我拿工錢。”

“你拿你拿,什麼都你拿。你拿得起,我們用不起。”母親有些生氣地說。“我和你爸是那樣的人嗎?還僱小時工,不怕人家笑話?”

“媽,您和我爸辛苦了一輩子,該享享福了。小時工怎麼了,很多人在用。”

“別人是別人,我們不學這個時髦。”父親說,“你回去和林姝商量一下,她要是不同意就再想別的辦法,實在不行,我們就用這20萬到順義買套房,空氣還新鮮呢。”

“那哪兒行?在城裡住了大半輩子了,跑到郊區去幹嘛。”在老人年齡越來越大的時候,我當然不同意把距離越拉越遠。

“那就按我們的意見辦,你和林姝商量商量,就20萬,你們全拿走,至於你們買什麼房子,那是你們的事了。”父親說。

“您要實在堅持,這樣吧,錢我不要,房子給您騰出來。”

“我和你爸都有退休金,有吃有喝的,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母親永遠站在父親一邊,倆人大半輩子就是這麼過來的。

“那就按你們的意見辦,我也不用跟林姝商量了。”

“一定要商量,家裡的事不能獨斷專行。”父親囑咐道。

和林姝商量問題一般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她總是從經濟上的得與失來作為一切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吃虧的事不要找她,找她也沒用。你告訴她,單從經濟上考慮會失去很多,例如親情啊,友誼啊。對此她的態度是,那些虛頭巴腦的失去就失去,只要別失去錢就行,錢是真的,其他的都是假的。

這件事還真得和林姝商量,因為要讓她挪地方。如果不和她商量,即使我在別處買了房子,我們現在住的地方也會被她在最短時間內租出去,而不會同意讓我父母住進來。但是如何開口呢?照著我父母的意思說,她多半會要補差,我們住的房子我已買斷,雖然只花了4萬多塊錢,但市值在30萬左右,憑著她刁鑽精明的頭腦,她肯定不會用價值30萬的房子去和20萬元現金交換,不管是誰。要是按照我的意見,她肯定會暴跳如雷,珍惜每1分錢的林姝,即使掉腦袋也不會把30萬白白送人。最好的辦法是我拿出10萬塊錢,再加上父母的20萬,交到林姝的手裡,這樣她才會離開我們現在住的房子。

但是,最好的辦法未必是最可行的辦法。我的錢在股市被深度套牢,我幾度想斬倉出局,但總希望股市能在第二天飄紅。結果,我的股票市值還剩了不到200萬,三分之一的財富被股市黑洞吞噬了。如果現在斬倉,確實需要英雄斷臂的勇氣。我要不要做這個英雄,就看林姝今晚的態度了,她如果是不見兔子不撒鷹,我只有自殘這一條路可走。

林姝對大房子的渴望比我強烈。她知道房子越大越值錢,越早買花錢越少。我曾在雜誌上看過一篇報道,說北京的面積不會增大,但人口會越來越多,人越多,土地就越值錢,建在土地上的房子也越值錢。我沒向林姝講過這篇報道,她不讀書不看報,因為她捨不得每天花上幾毛錢哪怕買張晚報來讀。她認為有中央電視臺的新聞聯播就足夠了。但是她的悟性極高,只要涉及到她的切身利益,她總能作出準確的判斷。

我把事情剛講完,林姝就答應了,但有一個附加條件,就是由我寫兩張欠條。一張10萬元,是我父母買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欠款;一張30萬元,是我們要買新房子的欠款。在確定我欠她40萬的前提之下,她就同意拿出40萬元,加上我父母的20萬元拆遷費,買一套3居室,連裝修帶傢俱,一共花60萬元搞定。我欠的40萬要在3年之內還給家裡。按她的說法,她管的錢算家裡的,我的錢不是家裡的,除非交到她手上。她並不急於要現金,她清楚股市現在低迷,我要是從股市取錢,將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我的錢是她潛在的錢,她的金庫的惟一來源就是我這邊的開閘放水。她把時間限定在3年之內,是相信股市在未來3年內肯定會奔出一條紅牛。

和林姝商量完,我老老實實地寫下了兩張欠條。林姝對我向來是一口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兩小時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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