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倒。她怎麼會來?第一個念頭閃過之後,她的模樣又讓我震驚了,她怎麼變成了這樣?
白潔咬住下嘴唇,眼淚卻如決堤的洪水衝了下來。法警在後面推了我一把,我只好向被告席上走去。我的心被白潔的模樣搞亂了,她臉色蒼白,消瘦了許多,憔悴得像我們分別18年後剛見面的樣子。難道她真的患了癌症,把她的身體摧垮了?她的頭髮沒有掉,說明她還沒有進行化療。這個傻丫頭,有病就趕緊治,跑到這裡來幹什麼?一定是律師告訴她的,她才從醫院裡跑來了。律師的嘴也不嚴,和她說什麼今天開庭的事。也不能怪律師,想想看,我失蹤了那麼長時間,她猛然知道我的下落,無論如何是要打聽清楚的。知道我的下落就行了,幹嘛還要跑來?法庭不是病人呆的地方,看著自己心愛的人受審,心裡不會好受的。明知道不好受就不要來了,躺在病床上為我祈禱不比在這裡難受強?白潔,你快離開這裡吧,回到醫院去接受治療,等有了結果,我一定會告訴你的。
在我走上被告席前,我掃了一眼聽眾席。這一眼讓我差點癱倒在被告席上,我看到了父母、姐姐,還有兒子!兒子今天本該參加高考,他怎麼會來到法庭,看他父親接受法律的審判?高考幾乎是決定人一生命運的大考,無數年輕人的生命航船在此轉向,從小學苦學到高中畢業,就是為了這幾天考試,他怎麼就放棄了呢?林姝說管兒子,到了如此關鍵的時刻,她不把兒子送進考場,卻讓兒子跑到這裡來了。林姝沒來,她也沒必要來,我們之間已毫無關係了,但她不能放棄監管兒子的責任。我因為犯事了,無法盡到當父親的責任,否則我會在炎炎烈日之下,像所有送孩子進考場的父親一樣,懷著焦慮的心情等待孩子從考場走出來。林姝知道我現在沒有這個能力了,她應該擔當起這個責任,她畢竟也是陳雨生的家長。高考關乎兒子一生命運,是天大的事,開不得半點玩笑。這個林姝,人家把你的錢扣押了,只是暫時的扣押,還不知道結果是什麼樣子。你這個母親是怎麼當的,你恨我也不能恨到這個份上,居然放兒子到這裡來看他老爸受審,而不是在考場和命運一搏。
我的思維全亂了,神智似乎都不太清醒了。法官問了我幾次名字,我才勉強回答了他。我不想再說一句話,一切問題有勞律師了。我希望庭審趕緊結束,在親人的眼皮底下受審,真是一場殘酷的刑罰。
我的良好願望沒有得到美華基金會的響應。他們請了一個金髮碧眼的傢伙作為原告律師。這位40來歲的美國人,用英語來闡述他們的訴訟請求。駐公司的首席代表約翰先生擔任翻譯,他不停咆哮著,把許多不實之詞連同唾沫星子一起拋向了法官。他的流利中文和豐富的詞彙,使他的聽眾接受起來毫無障礙。按照他們的說法,我從一開始就夥同廖紫蘭等人策劃了這起詐騙案,搞商業策劃書,成立公司,招聘員工,開新聞釋出會,甚至安排約翰去旅遊,等等,這一切都是精心策劃的騙局,目的就是為了把美華基金會的風險投資騙到手,然後私吞。我之所以沒有逃走,是存有僥倖心理,以為把責任推到廖紫蘭等人身上,我就可以躲過去。美華基金會堅決要求中國法律對我給予嚴懲,否則就在美國起訴我,把我引渡到美國接受美國法律的審判。
我的律師以少有的沉穩,針鋒相對,一板一眼地駁斥了美華基金會的指控。他出據的證券公司的有關證明表明,我的錢的確是我自己的,和美華基金會沒有任何關聯。按照律師的說法,我也是受害者,法律應該嚴懲真正的罪犯。
美華基金會聘請的律師也是個高手,他抓住了我虛報公司註冊資本的事,以證明我從開始就採取了欺詐手段。他以此推論開去,說我作為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連自己的政府都敢欺騙,更別說是在美國註冊的商業合作伙伴了。
這傢伙的指控讓我出了一頭冷汗,當初我們6個C只想著拉大旗作虎皮,沒想到還有秋後算帳這一說。
我的律師畢竟久經沙場,他承認美方的指控有道理,但和他們所起訴的詐騙案是兩個案子,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接受了我的律師的建議,讓美方律師提供我參與詐騙的證據。他們所能提供的就是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上面的法人代表是我。
我的律師提交了廖紫蘭開設私人帳戶的銀行證明。這張證明可以證明詐騙是廖紫蘭一人所為,和我毫無關係。
約翰被搞蒙了,他衝著法官大叫:“如此說來,我們的200萬美金就泡湯了?我們的損失誰來補償?如果陳光不補償,你們中國政府要給我們賠償,因為是你們的政策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