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鹿鼎記之我是韋春花 作者:

味可不怎麼樣,還有啊!林公子,你可要給我一百兩銀子,因為……因為,你昨天晚上,和本姑娘睡了,我在麗春院裡呢,也算是有點名氣,這過一夜的費用,收你一百兩,你不會覺得貴吧!”

看著順治的表情由歉意到尷尬,我這第二招又見效了,順治呀,順治,你夠見多識廣了吧!可你沒見識過揚州妓女的胡攪蠻纏的下三濫的手段吧!今兒個,就讓你開開眼。傻了吧!

聽到房內有說話聲,門口服侍的奴才們也進來了,幾人圍著順治換裝,我走出房門時,回過頭來,臉上滿是笑意的說:“林公子,別忘了你的銀子,公子若還有需要,只管叫春花過來。”

當我走到院中的假山石邊時,迫不及待的靠在假山上,大口大口呼著氣,這一關我過了嗎?小皇帝現在應該恨的牙癢癢了吧!做完這種事後扯到錢上,性質就大大不同了,現在我在皇帝眼中,應該就是一個淺薄的煙花女子了吧!

幾位好事的書友俯在我耳邊詢問著:第一次的感覺如何?我是在酒醉的狀態下做的此事,還感覺呢?知覺都沒有。在此深深哀悼我的第一次,就這麼離我而去了。

喂!你就別哀、哀了,眾人關心的小寶是不是在你體內了,韋春花,你賺到了,你孩子他爹是大清皇帝,你賺大法了,居然能與當今皇帝共度春宵,你想一想,皇宮裡幾千名絕色佳人都沒輪上,你一個一般般的女子倒撞到了,可喜可賀!

小寶在不在我體內,得看下個月,不過,以我的月事來推算,好像希望不大哦!至於皇帝臨幸一事,大家也不竊喜,順治心中只有一個人,外人怎能取代,再說了我心想的人並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帝,而是另外的一個他。很可笑吧!是不是?明明不相愛的人,卻有了肌膚之親,所愛之人,卻無緣此事。

接下來,我如願收到了銀子,一整天卻不見皇帝喚我,去陪他喝茶聊天,本姑娘正好落個清閒,滿院子的逛逛看風景。卻發現了邊院中居然有扇小門沒有上鎖,透過長長的小巷,可以走到街上,這一發現,著實讓我興奮不已,今夜,我將啟用這一發現,夜遊揚州城,唉!像我們青樓女子,夜晚是不屬於我們的,是屬於客人們的,所以趁著這機會,好好玩玩哎!

早早將丫鬟們打發走,理由很簡單,昨夜酒醉後頭發暈,要多休息,請勿打擾!我這院中應該不會有大內高手看守吧,四下張望後,直奔邊院,乖乖龍的東,沒想到韋春花還有做賊的本領,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偷偷摸摸行至小門處,正想開門,卻從後面傳來輕微的腳步聲。趕快閃人,我藏在院中的花樹叢中,雙眼卻盯著門口。是不是有人跟蹤我呀?是誰這麼空閒啊?

或者是這宅子裡進了小偷?隱約中看到一個黑影鬼鬼祟祟來到了門口,看看周圍的情況後,就要開門,我要不要喊:捉賊!不行,把一大批看守驚動了,對我也沒有什麼好處,那我一個人也不能搞定小偷呀!眼看著他開了院門出了院子,我來不及多想,就偷偷跟在他身後,穿過長長的巷子後,突然發現自己把小偷跟丟了。

我站在街口,再也找不著那個黑影了,剛想移步,一隻手猛地將我一把拉進街角暗處,另一隻手將我的嘴巴捂住,我掙扎兩下後,安靜下來,原來是熟人那,是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味告訴我的。

看我不再掙扎,他將我的嘴巴鬆開,我大大吐了一口氣後,也不轉身說:“林公子,你還有一個職業是小偷呀?我春花可有點好奇了。”“那春花姑娘呢,這麼晚了,也沒歇著呀?我看你才像一個小偷呢?”“彼此彼此,看來我倆都有著做小偷的條件,就不必互相吹捧了。”我回頭對著林福笑眯眯的說。

“我身邊的奴才們,實在是看的緊,好不容易離開家,本來是想好好玩玩的,哪知被這些奴才掃了興,和家裡也沒什麼分別了。你我既然出來了,就遊個盡興吧!”林福說完後就往鬧市走去,我只有跟隨的份了。

“夜市千燈照碧雲,高樓紅袖客紛紛。如今不似時平日,猶自笙歌徹曉聞。”這還不是平日,就如此通宵達旦地狂歡,火樹銀花,搞得像過聖誕似的,揚州城裡是天天如此。“十里長街市井連,月明橋上看神仙。人生只合揚州死,禪智山光好墓田。”繁華的十里長街,美麗的二十四橋風景,看不盡、玩不完的花姑娘,讓人真恨不得死在那兒算了。

我們的大清皇帝莫不是也要學學前人,單身一人去逛青樓,再留下些給後人傳頌的詩和詞。那我跟去算什麼,還不如去吃揚州的小吃呢。

第二卷:春花燦爛滿青樓,蓬門終為緣而開 第 29 章

二十九: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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