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馬不吃回頭草,我現在從事IT業了,你要是攢電腦儘管找我。”
我說:“這門過不了我就不能畢業。”
劉小康說:“那你就好好複習吧,我已經棄暗投明了。”
“可我明天就要考試了!”
“你只能今天晚上別睡覺了,多看會兒書,祝你透過!”劉小康結束通話電話。
“你大爺的!”
這天晚上,我沒有去複習,而是又喝了一宿的酒。
當考試開始的時候,我還沉浸在昏沉的睡眠中,當我醒來時,考試已經結束。
看來,我只能得到一個肄業證書。
52系裡將離校期限定在7月10日,我開始心情複雜地收拾宿舍內物品。
我將宿舍的東西陸續收拾乾淨,該扔的扔,該賣的賣,還有一部分我認為有價值的,送給了對它們感興趣的同學。
我這四年積攢了近一百本教科書,它們還像當初發下來的時候那麼新,總定價是一千八百多元,而我卻將它們賣了不到二十塊錢,張超凡也賣掉了自己的課本,他得到的錢卻比我多出三毛,我揪住收破爛老頭的衣服說:“同樣的書,為什麼我的比他的少三毛?”
老農說:“我是按斤稱的,他的書比你的書沉一斤。”
“不可能,我倆的書一模一樣,一定是你的秤有毛病!”
“幹我們這行兒沒有秤沒毛病的,缺斤短兩是正常的,但你倆的書是我用同一把秤稱的,相對而言還是公平的,這是書本自身的原因。”
我覺得老農的話言之有理,便拿起一本張超凡的書翻了翻,發現他的書中滿是用鋼筆、圓珠筆、簽字筆劃過的痕跡,這些筆水印在紙上,無形中增添了書本的重量,而且張超凡的書中還夾雜著他看書時因動腦而脫落的頭髮和頭皮屑,他手上的汙漬油漬也沾在書頁的邊緣,這些組合在一起,便構成多出來的那三毛錢。
張超凡是在把書本中的知識裝進肚子後賣掉書的,不像我,腹中空空,還和當初領到這些書時一樣。
我對老農說:“那我的書還比他的書新呢!”
老農說:“我們不管新舊,凡是賣給我們的,我們全認為是破爛,這書我們也看不懂。你的書比他的新說明你沒有好好學習,你為啥子不好好學習嘛!”
我心想,你知道個屁,便把他打發走。
我將自己的所有磁帶送給了那些只聽盜版唱片和音樂臺的同學,它們對我不再重要。
我把從圖書館偷來的和從書市上買來的書讓鍾風全部拿去,聽說他突然迷戀上文學。
鍾風決定放棄專業,棄醫從文,當一名作家,他說這樣的作家有許多,譬如:餘華、畢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