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2 / 4)

小說:荒原上的陽光 作者:津夏

得一份生活。金錢與性是他們毫不隱諱的人生快藥。他們可以沒日沒夜地為自己幹,幹完後又可大把大把到歌舞廳去揮灑自己的血汗。

他們敢一雙手戴8個金戒指,兩隻耳朵戴4個耳環。為哥兒們義氣,他們好得除老婆外其他都可以共享共用。可在外講蠻鬥狠時,一句話不順便可大動干戈。很多時候,他們都是憑本能生活,正因為如此,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是他們看似平常的所在,而死亡之神也常常光臨。何頓稱:這就是他在小說中為什麼總是涉及死亡和監獄的原因。

何頓稱好作品應是寫生活,而不是談生活,更不是脫離生活而去臆造一個夢囈般的世界。

三、

遍佈於何頓作品中濃郁的當代都市風情與地方味道,是他的小說好看的一個重要原因。何頓寫長沙,正如賈平凹寫西安、池莉寫武漢一樣,那種獨特的風情環境使他們的作品各呈異彩。

恰到好處的方言運用和俯拾即是的精彩類比,使何頓的作品討好不少讀者。如“寶里寶氣”之於傻里傻氣、“放肆發狠”之於拼命努力要活生得多。不說那人身上無錢,卻說“他身上焦乾的”等等等等。許多蘭州、上海,北京的讀者看到這完全陌生的話語,都稱奇道絕,而又沒有什麼語言障礙。

何頓稱世俗的、具體的生活才是魅力無窮的,而語言更是作品生動耐看的關鍵。大學裡學習油畫的他,在拿起了寫小說的筆後。自然也潛移默化地把繪畫的技巧用到語言上。他說要讓人能用手去觸控到作品中的人物,寫出生活的質感來。如他描寫一個人生就一雙板栗眼或者鸚鵡眼,鰱魚嘴,一個檳榔殼的臉;說那個人的眼睛凹下去,稱為池一雙眼睛躲在樹陰底下,時不時翻開兩片爛樹葉(眼皮)……何頓善於把虛虛的東西用人們習幾常聞的實事來形象地類比,這樣一來,捉摸難定的感覺也就可以用手去觸控了。

四、

如今“上岸”專以寫作為生的何頓稱,目前正是他狀態最佳的時候。每天坐在電腦前敲三四千字,使他感到已找到自由的生活與工作方式。他一方面認為文學是一個聖潔的夢想,不敢有絲毫“玩”的成分,另一方面又視目前這種生活方式如同老師教書、幹部上班、工人做工一樣平常,只是另外一種謀生手段而已。有人下海,也就有人上岸,他稱這種自由的生活中既不會有黃世仁的逼債,也不會有劉文彩的壓迫,當然如果到時真的不能因此而養家餬口,那就轉行。

何頓今年上半年已有一個長篇,三個中篇問世。如令正在寫作一部描寫60年代從長沙到江永的一批知青的長篇。他為此重訪了近百個當時知青。這部暫定名為《眺望人生》的長篇,是他近年來精心建構的作品。他自信地說,到時可能會嚇你一大跳。

原載《深圳特區報》文 周國和

附錄三

陽光與荒原

陽光與荒原,是何頓的長篇小說《荒原上的陽光》中的兩個重要意象,它們深刻揭示了小說主人公馬民以及現實生活中的馬民們的精神處境。我原先一直以為,抱持“生活無罪”的基本信念追求世俗享樂的馬民們,在精神上也一定是十分滿足的。作為早已超越整個民族的奮鬥目標(小康生活)而先富起來的人,他們所擁有的汽車和洋房、已經不只是單純的享樂,早已演變成了整個時代的集體幻想。他們志得意滿、招搖過市,他們花天酒地、一擲千金,你有什麼理由更有什麼勇氣來懷疑他們精神的富足?不是說,他們除了這些,“我不想事”?

可是在何頓這裡,我讀到了馬民們對自己精神處境的悲劇性體察。他們發現自己“除了賺錢還是賺錢,變得很物質了”,“既不懂得生活的痛苦,又不懂得生命的痛苦”,“覺得自己活得糊里糊塗的,不知道應該怎樣活下去”。在精神的荒原上:他覺得他是那條曉著瘦屁股往陽光裡走去的牛,前面那束陽光金燦燦的,這條垂頭喪氣的牛正緩緩朝著那束陽光近去。

而陽光——那使我們精神得以充實並使我們一切的現世努力顯出意義的陽光會是什麼呢?是愛情,還是更為巨大的物質財富?顯然都不,因為它們都為馬民所擁有卻並沒有給他帶來陽光。相對於它們,陽光的意義顯然更為豐富、更為抽象,因此也更加難以企及:陽光是捕捉不到的,他想,你怎麼去抓陽光呢?你能把水抓住嗎?你只能抓住石頭,抓住草,但陽光是無法抓的。陽光只能感受,而不能捕捉。

至此,我們發現,市民英雄對自己精神荒蕪的體察和對具有某種形而上色彩的“陽光”的渴望與追求和知識分子精英人物的自我反省取得了一致。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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