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辰與九黎的衝突,自少甲辰之死而起,天使公斷,也當從少甲辰之死開始。重華將虎娃轉呈天子的那枚玉箴交給眾人傳看一番,事件過程已經很清楚了,而且虎娃與侯岡此刻都在座。
還沒等別人說話呢,祿終已開口道:“我父君離世前已宣告,少甲辰之死與奉仙君及侯岡大人無關,他們只是路過,只怪沿途眾族人認錯。……父君伐九黎時尚不明內情,事後也多謝奉仙君與侯岡大人作證,方能明瞭真相。”
重華又說道:“我也得多謝奉仙君與侯岡大人,否則此事難以辨明。是奔流村族人殺了少甲辰,祿終大人又想怎麼追究呢?”
祿終面無表情道:“他們都已經死了,已無從追究。但事情還是要說清楚的,請天使大人公斷吧。”
重華點了點頭:“下面就該輪到蠱黎部的事了。奔流村族人殺了少甲辰之後,害怕被追究,於秋收後渡澤而去、到達蠱黎之地。蠱黎部欲開拓南荒正缺人手,便收留了他們。
重辰部發現少甲辰失蹤而奔流村眾族人逃亡,查到了奔流村族人的下落,派使前往蠱黎部索人。蠱黎部卻拒不交回,此舉無理。”
蠱黎塗開口解釋道:“既然收留了他們,就是不想讓他們再受重辰殘害,怎能把人交回?”
祿終卻冷笑道:“話說得倒好聽,可他們人呢?都死在你蠱黎部的地盤中,卻連兇手都不知是誰!”
重華咳嗽一聲道:“諸位不必爭執。奔流村族人為吳回大人逃亡之家奴,吳回大人派使追索,蠱黎部應當交出。若憐其困苦、欲收留庇護,按國中禮法,也應先與來使協商、出財貨贖人。”
既然已經上升到天子使者公斷的高度,對有些事情的看法,就不應該帶太多個人感情色彩,而要先講國中禮法。奔流村原在吳回的私人封地中,其族人的身份也都是吳回的奴僕,某種意義上類似於私人財產。
奴僕逃亡的事情常有,有時主家若追不回來也就算了,但如果派使追索,蠱黎部確實應該把人交出來,否則在當時的年代,會被視為一種非法侵佔行為。不想交人也可以用另一個辦法解決,那就是交財貨贖人,但這需要雙方協商、徵得重辰部的同意。
山黎狻開口道:“在那種情況下,天使大人難道認為吳回會答應嗎?”
若是換一種情況,只要蠱黎部姿態放低一點,象徵性的交點財貨也許就行了。可是事涉少甲辰之死,而重辰部也早就準備好了欲攻伐九黎,哪怕蠱黎部願意交出再多財貨,吳回都不能答應——在座眾人對此皆心知肚明。
重華卻板著臉道:“吳回大人答不答應,那是他的事情;而蠱黎有沒有這麼做,則是蠱黎的責任。我想問清楚,蠱黎部是先提出交財貨贖人的要求,而後被吳回大人拒絕,還是直接就拒絕交人?”
蠱黎塗小聲道:“無謂之事何必再做,蠱黎鍾直接拒絕了吳回的要求。”
重華追問道:“這些都是蠱黎鍾做的?”
蠱黎塗:“是的。”
重華又用目光掃視另外四位大巫公,那四人也都點了點頭。重華厲聲道:“蠱黎鍾私留吳回大人逃往之奴僕,被人上門追索卻拒不交出,亦不出財貨贖人。況且事涉少甲辰之死,不交出案犯讓重辰部查明,在吳回率大軍到來之時,反將奔流村全體族人屍身擺到陣前挑釁。
若說蠱黎鍾憐奔流村族人無辜而有心庇護,此辯稱之言,在公斷時不可採信!因其既未保全奔流村一族性命,事後又辱其遺體。蠱黎鐘行事無禮,存心挑起兩部之戰,當受重罰,應押往帝都交有司論罪,由天子下令懲處。”
在場眾人都有些錯愕。重華公斷,第一板子居然打到了蠱黎鐘身上,但仔細一想,將事情層層剖析,重華的公斷並無偏頗之處。首先要為兩部之爭負責任者就是蠱黎鍾,在座的九黎五位大巫公也都沒有出言反駁。
副使侯岡適時開口道:“蠱黎鍾已死,屍骨無存,無法押至帝都處罰。”這才是問題關鍵,反正怎麼罰蠱黎鍾都無所謂了,五位大巫公又何必再計較什麼呢?
重華:“無論其人還能不能受罰,也要先明其罪。其人已死,有些事情已無法再追究,但另一些處罰仍應承的。蠱黎鐘身為蠱黎部伯君,私自劫藏他人之奴僕,等吳回大人上門追索時見到的卻是屍體,他亦有責任交出殺人兇手。”
侯岡:“蠱黎本人也交不出兇手了。”
重華:“可是他仍須交財貨賠償,這是整個部族的責任,就算蠱黎鍾死了,這筆財貨也要由蠱黎部來出。今日我主持公斷,就請重辰部與蠱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