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盛宣懷家族 作者:瞎說唄

述己見:“借洋債與招洋股,大不相同……若借款自造,債是洋債,路是華路,不要海關抵押,並不必作為國債,只需奏明蘆漢鐵路招商局準其借用洋款,以路作保,襲由商局承辦。分年招股還本,路利還息,便安。”“若蘆漢招洋股,鄂、豫、東、直腹地,原不至遽為所割,但此端一開,俄請築路東三省,英請築路滇、川、西藏,法請築路兩粵,毗連疆域,初則借路攘利,終必因路割地,後患無窮!”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第五章 魂斷鐵路(3)

由此可知,若把盛宣懷看成一個商人或是一般官僚,實在是小看他了。若說他只知“一隻手拿十六隻夜明珠”則更是有眼無珠。他做事走一步而看三步,從築路看到路權的得失,進而看到沿路地區的主權的得失,這正是他“承上注下,可聯南北,可聯中外,可聯官商”,知彼知己的精明過人之處。他寧肯走舉借洋債的艱難之路,為此事,多少也得罪了老上級李鴻章。在這個問題上,仍是張之洞和王文韶支援了他。

可是到了招股的時候,突然傳來訊息,說是廣東有幾個人,均稱可以認股資五千萬,他們願意出資興辦蘆漢鐵路,請朝廷派員管理。信已經到了張之洞和王文韶手裡。兩帥聽說中國人自己有錢來造鐵路,自是興奮無比,那不是天大的好事嗎?那不就不用借洋債了嗎?

可是盛宣懷聽了就不相信,他打聽了這幾個人的名字後尖銳地指出:“豈有一個無名望之人能招千萬巨股?”他懷疑這些人的背後是洋人在操縱,如果表面上是華商集資,而背後實為洋人握有路股的話,那路權豈不是仍落入洋人之手?於是派人明察暗訪,果不出他所料,所謂的華商民間集資,不過是一場騙局而已。

盛宣懷毫不客氣地斷了這些人的財路,這大概就是說他“挾官以凌商”的出處吧。

說是借洋債,具體操作起來也斷非易事,雖說西方各國資本巨頭競相前來表示願意借錢給中國築路,其實也都各懷鬼胎,前後說法不一,總想賺取更多的利益。盛宣懷等人比較下來,覺得比利時國的條件較為寬鬆,不像其他一些國家獅子大開口,又“不干預他事,較諸大國為勝”,因此決定向比利時借款修築蘆漢鐵路。

盛宣懷於1897年5月27日,在武昌與之簽訂了草約,即《蘆漢鐵路借款草合同》。按照這個草約規定,中國鐵路總公司向比利時某公司借款四百五十萬英鎊,九扣實付,年息四厘,期限三十年,以鐵路為抵押;辦理鐵路之權歸中國鐵路總公司,比國公司派一人為監察並遴選外國工匠;築路的材料須購自國外者,由比國公司承包一半。可是這個較為寬鬆的草約只是個以退為攻的策略,到了第二年要籤正式合約的時候了,他們又提出許多額外的條件。原先講好的年息四厘已經變成五厘了,而且規定存付事宜由俄國和法國合資的華俄道勝銀行辦理,經手行佣二毫半;行車事宜由比國公司派人經理,每年提取20%餘利作為報酬;比國公司運進的鐵路材料,免納關稅厘金。對於後加的這些條件,盛宣懷雖然非常不滿,但是終因築路時間已經迫在眉睫,款項不能再拖了,如果罷議另外再謀他國,又恐要挾更甚,於是只得遷就了。

結果,清政府先撥了一千萬兩官款交盛宣懷築蘆漢鐵路,於1897年動工,建好一段就以之作抵押,再借洋款繼續建造;造好一段後再抵押,借款之後再續造。就這樣一段一段地建造,終於在1905年9月南北兩段建成,11月,黃河大橋(米)也建造完成。整條鐵路,全線一千三百多公里(包括六條支線),於1906年4月1日全線貫通通車,改稱京漢鐵路,平均造價為每公里五萬兩千四百銀元。這在內外交困的晚清時代,不能不視為一樁驚天動地的壯舉,直至今天,仍是我國南北交通的大動脈。

其他鐵路線如粵漢鐵路、關東鐵路、滬寧鐵路、津浦鐵路的借款和建造過程,也都充滿了艱難和屈辱。鬼子們條件越開越高,胃口越來越大,有的甚至違背合約的條款,如對美國借款修築粵漢鐵路,美方一變再變,中國方面最後只好廢除舊約,將築路權收回自辦。但從籌議向美國借款到收回自辦,中間歷經了八年之久,早已超過了原定竣工的日期,而到收回自辦時,這條鐵路才建了幾十公里。

中國鐵路總公司從成立到1906年裁撤,共經營了十年,這十年是近代中國鐵路建設的高潮期,在盛宣懷的主持下,除了成功地興建了蘆漢鐵路,還修築了淞滬鐵路(吳淞到上海)、正太鐵路(正定到太原)、廣三鐵路(廣州到三水)、株萍鐵路(株洲到萍鄉)、道清鐵路(道口到清化)、滬寧鐵路(上海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