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用神識在讀著從吳兵那得來的《修真歷聞》。以他神識那麼恐怖的閱讀速度,這本《修真歷聞》,齊天竟然整整看了三天。裡面的內容確實挺雜,吳兵說他亂七八糟,倒也不冤枉它。
內容雖然很雜,但是對齊天非常有用。這三天裡,齊天的收穫實在是太大了,一些比較基本的常識也都瞭解了。比如,之前他就不明白同樣是傳送訊息,為什麼有的用訊符,而有的則是用魂珠。
現在他知道,訊符是最低階的一種傳訊方式,通訊距離也比較短,但同樣要求也是最低的,只要有真元就能使用。而用魂珠通訊則是透過魂印來完成,魂印也就是靈魂印記,只要在魂珠裡印上魂印,透過雙方的靈魂印記就能實現瞬間長距離通訊,非常的方便。
雖然方便,但使用魂珠也是有要求的,必須要有分神期的實力。
“老大,今天有好看的了。”不知從哪溜達回來的吳兵還沒坐下,就一邊倒著酒,一邊興奮的說道。
對於吳兵對自己的稱呼,齊天也只能由著他。在來連陽城的路上,齊天也不知道說了多少次,但都沒能改變吳兵的初衷。吳兵堅持的理由是:從小就想認個老大,當然,不是隨便認的,作為老大,長得一定要比我帥,這最難的第一條老大竟然都做到了,實力一定要比我強,還有身家一定要比我厚,三者缺一不可。唉,縱觀整個修真界,符合這三條的,唯有老大一人,若老大不認我,忍心看著我從小的夢想就這麼殘忍的破滅嗎?
對吳兵的話,齊天當然不相信,但又不能拿他怎麼著,叫就叫吧!就當是個稱呼罷了。
“呵呵,你哪天沒有好看的啊?”
“本來就是嘛,不過……今天可不一樣”吳兵說到這裡故意停了下來,本以為齊天會追問,但看齊天無動於衷的樣子,覺得很掃興的他只好接著說下去,“乎裡巴教的莉絲聖女可是來了連陽,老大你不去看看?那可是個大大美人啊!”
“糊泥巴?什麼東西?”
“唉呀,不是糊泥巴,是乎裡巴,一個門派的名字,名字是怪了點,還神神秘秘的。老大,真是的,你管人家門派名字幹嗎,莉絲,莉絲聖女,那個美啊!保準你看了流口水。”
“還是擦擦你的口水吧,都流到酒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