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3 / 4)

小說:活在霍格沃茨 作者:丟丟

,原本赫敏因為是九月份出生,在這一屆學生裡就屬於大一歲的,開學沒多久就過了十五週歲生日,又經過大半年的“加速”,雖然不知道具體的資料,但達倫估計她恐怕已經接近,甚至達到十六週歲的標準了!

現在再讓他這麼大搞“時間寬鬆化”,鬧不好,到學期末的時候,達倫都要抱金磚了……

赫敏,你的大好年華就這麼用在學習上,已經變成非法非蘿莉了有沒有!

然而,對於達倫來說,問題的關鍵不只在於赫敏,他自己也一樣,按照英國1994年的法律,18週歲才為成年人,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基本定義到16歲,比如戴安娜嫁給查爾斯的時候是17歲。

而且,對於推倒未成年人的保護客體不分男女,當然,從法律層面上,想適用於達倫的話,會有一些操作上的問題。

至於量刑嘛,未滿13歲,基準刑期10年徒刑,量刑範圍8…13年徒刑;13歲以上,16歲未滿的話,基準刑期8年,量刑範圍6至11年徒刑。

覺得14歲以下,“三年血賺,死刑不虧”的可以歇了,人家管到16歲,而且6年起步!另外,從1994年開始,英國對於強行推倒的刑事責任年齡從14歲降到了10歲……

不過達倫還應該感到慶幸,現在才1994年,再過幾年,到2003年,會出臺更嚴格的《2003版性犯罪法令》,其中規定“和16歲以下或‘嫌疑人沒有足夠理由相信對方是16歲以上’的人發生‘性接觸’,在循公訴程式定罪後,得處不超過14年的有期徒刑”。

而“另一個人是13歲以下,在循公訴程式定罪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無期徒刑)。”

要是按照這部法令,達倫已經夠進去了……(未完待續。)

第172章 霍格莫德

ps:只要不瞎,都該知道lumosmaxima和lumos的區別吧,為啥翻成一個詞,真要一樣的話,jk大嬸何必那麼費勁……

……

有了達倫編制的時間表之後,赫敏的狀態好了很多,雖然依舊每天忙於功課和作業,但再也不像以前一樣焦躁不安了,甚至還有空閒時間可以跟達倫一起練習魔咒。

而基本掌握了守護神咒的達倫,也調整了練習的重心,除了布萊克家的阿尼馬格斯術之外,又將精力注重於魔咒課。

按照弗立維教授所說,對於達倫來說,他的火焰咒已經達到了瓶頸期,雖然他可以控制火焰咒的形態,並能夠升高或降低火焰的溫度,但想進一步提升威力的話,則面臨著魔力不足的問題,因為無論是增加火焰的數量,還是提高火焰的溫度,所消耗的魔力也隨之增加,而增加魔力誰也沒有辦法,只能靠年齡自然增長。

事實也是如此,達倫曾經效仿鄧布利多,施放過一次相對來說規模小得多的火焰風暴,結果直接就抽乾了魔力,要不是因為擔心火勢會失控,他請盧平在旁邊的話,差一點gg了,被自己釋放出來的火焰給燒死……

歸根結底,這都是因為達倫的魔咒水平提升太快,普通的小巫師根本就不會有這方面的麻煩,甚至對於大多數巫師來說都是如此,標準化的魔咒雖然有助於巫師學習和掌握,但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魔力的輸出功率,至少盧平就從來沒有遇到過魔力不足的問題。

因此,弗立維建議達倫在進一步磨練火焰咒的同時,換他已經掌握的其它魔咒來學習,儘可能多的全面掌握魔咒不僅有利於提升他的魔力控制水平,而且也可以與之前的魔咒相互對照,互相促進,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其它魔咒的學習上,儘管看起來赫敏是跟他差不多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的,她知道更多的魔咒和理論,而達倫則更偏重於依靠自身魔力感應和控制力體會魔咒,但相對來說,達倫的收穫更大。

因為理論代替不了操作,但絕對是有指導意義的,但反過來說,只知道理論,是肯定沒辦法操作的,果然還是意識比操作更重要啊……

另外,對魔咒的再學習過程中,達倫也有了新的發現,比如飛來咒和漂浮咒貌似有點關係,熒光咒與洛哈特和鄧布利多曾經施放的光球則明顯非常相像,在他看來,這些咒語很可能就類似於他對火焰咒的變化一樣,只不過找了用咒語的正確表達方式,從而固化了下來,成為了不同的魔咒。

相比之下,他與弗立維教授一起所研究出來的衝擊咒則完全相反,乾脆就是用不同的咒語硬拼在一起,由弗立維教授找到了比較恰當的融合方式而已,實際上完全可以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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