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能使他的全部教育成果從此為之毀滅。
——盧梭
當家長失信於孩子的時候,其結果是難於估量的。
在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基諾特總結的孩子教育十大禁忌中,關於物質刺激的條目赫然在列,他曾經一再提及,家長對於孩子的物質刺激,其本質無異於家長對孩子的賄賂與欺騙。
之所以這樣說,其原因就在於,家長實施教育的目的,在於讓孩子成為期望中的型別,而當這種目標不是以教育而是以物質刺激來達到的時候,其本質就與賄賂毫無差別。
有關這種賄賂所帶來的貽害,我們在後面的分析中還要涉及,而更現實的問題是,以絕大多數家庭有限的物質水平,是決不可能無限度地滿足孩子不斷增長的物質索求的,而當這種惡性迴圈達到一個頂點時,其勢必會讓家長無法兌現自己的承諾,從而自食其言。
同時,在我們的家庭教育中,家長為了給孩子設定一個奮鬥的途徑和標準,常常會向孩子承諾,如果達到目標之後,將會給予某種獎勵。然而,對於家長來說,這種承諾往往是漫不經心的口頭承諾,而我們的孩子卻往往以最認真的態度來對待。當孩子獲得了進步之後,家長卻言而無信,其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孩子的積極性因此而受到挫折。
當這種失信於子現象出現的時候,為孩子的心靈健康蒙上了一個巨大的陰影。
毫無疑問,家庭教育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家長的言傳身教。由於孩子天生具有模仿的特性,而距離他們最近的家長,就自然會成為孩子最直接、最經常的模仿物件。
出自於對家長的信賴與這種模仿性,家長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顰一笑,無不被孩子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這種榜樣的力量對子女的影響是極其巨大的。我們很難想象,當家長難以做到信守承諾的時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