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部分(1 / 4)

小說:文藝時代 作者:卡車

甭管內部如何爭鬥傾軋,可真要碰上對個人、整體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他們能讓人家看到,娛樂圈不是一盤散沙,也可以團結一致,或對社會有所貢獻。

正是有典範在前,又趕上王伯釗的新聞被炒得沸沸揚揚,他便無意中和馮曉剛提起,言談間頗為感慨。

沒想到,馮導聽完表示:誒,陳到明正琢磨這東西呢!

喲,褚青頓時覺著挺興奮,拽住對方就聊。

因為明叔可是有政治身份的,人家是全國政*協委員,文聯那邊也有關係,跟普通演員絕對不一樣。如果他肯牽頭,那肯定比別人管用。

結果咧,馮曉剛摟頭就潑了盆冷水,給丫掰扯了一遍國內的複雜形勢。

可以說,大陸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的民間組織。所有的民間組織,或多或少都帶著官方色彩。

目前,內地與演藝界相關的幾個單位,若論咖位,那自然首推文聯。

文聯屬於國家正統,有明確的條款支撐,各省、直轄市,以及石油、鐵路、化工等機關單位,都要設定這一機構。

什麼電影家協會、音樂家協會、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此類團體足足有52個,凡是跟文化沾點邊的。都歸文聯管。

咱就不說多,光看歷屆的掌門人名單,就知道它的逼格有多高。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挺奇葩的玩意兒,一個叫全國演藝裝置技術協會,一個叫全國演出家協會。

前面那貨,褚青聽了半天楞沒明白乾嘛的,後面那個倒懂了,就是賣證圈錢的。

什麼證?

經紀人證。演員資格證,舞臺舞美工程資格證……多了去了,編名頭還不好編?

簡單說,你交筆學費。他們給你培訓,老師一個個跟明星似的,其實都是混不下去的LOWB。等你學完課程,就會經過一個考試。這便罷了,最牛*逼的是,他們培訓和考試的居然是一家人。

等你再過了。便會發個證件,卵用沒有,出了村兒都不認。

用膝蓋想想就很搞笑好嘛!

國內那麼多演員,你見誰成天抱著本演員資格證晃悠的?經紀人倒是有考證的,可惜並不規範化,公司和明星也不弔這個。

當然,既然人家敢玩,就說明背景無可估量,你若想搶飯吃,分分鐘滅掉。

不過,這些還只是明面上的阻礙,暗地裡的水更深。

首先,你若想成立內地的演藝人協會,那得找文聯審批。

但是,由於娛樂圈的特殊性質,你又繞不過去總局和電影局,如果甩開他們單飛,那妥妥找死。可如此一來,主管部門就模糊了,得他們先溝通好了,才有可能批准。

其次,是成員構架問題。

國內的老藝術家能有幾百位,嚴格講都算演藝人,吸納進來好說,可你讓他們幹嘛,總不能幹晾吧?

比如,讓陳到明當會長,那把陳強往哪兒放?把郭蘭英往哪兒放?把袁雪芬往哪兒放?

論資排輩的傳統,到現在都扯不明白。

再次,還有各大影視公司的想法。

明星對他們來講,相當於私有財產,要捧要放要雪藏,全憑自己決定。冷不丁弄個演藝人協會,好聽點是保護藝人權益,說白了,還不是分庭抗衡?

但仔細想想,兩者之間本沒有原則性的衝突。香港公司對藝人的管制更嚴,封殺雪藏的不盡其數,也沒見協會護犢子,反而起到了很好的溝通作用。

因為權責不一樣,明星與公司起矛盾,怎麼處理是自家事。可是,公司若涉及人身侮辱、傷害,那就該大家出面了。

如果將大佬聚齊,把章程定下,井水不犯河水,各公司還是比較支援的。畢竟有時候,針對某些特操蛋的事件,還是團結對外的好。

總之,辦演藝人協會,絕逼吃力不討好;辦內地的演藝人協會,不只是吃力不討好,簡直荊棘遍佈,困難重重。

…………

佟崗的心情很微妙,半是不爽,半是欣慰。

不爽的是,這幫人沒完沒了,又特麼瞎折騰;欣慰的是,他們沒直接提請文聯審批,而是讓自己先看。

懷著如此情緒,他隨意掃了幾眼,見開頭寫著:

“尊敬的電影局領導:

近來因演員王伯釗被打一事,社會關注,輿論沸騰。而今,此事雖已收尾,王伯釗也得到了很好的賠償。但我們同時深覺,內地缺乏一個有效的演員維權組織,來更好的調解、促進此類爭端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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