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1 / 4)

△《歷代內侍考》·十卷(兩淮鹽政採進本)

明毛一公撰。一公字震卿,遂安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給事中。其書取古來閹寺事蹟輯為一編。自春秋及宋,以時代次之。各序其善惡而加以論斷,大旨褒少而貶多。一公,天啟末蘇州巡撫一鷺之兄也。一鷺黨魏忠賢,事具《明史》。

其兄此書,儻亦有為而作乎。

△《友于小傳》·二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明紀廷相撰。廷相字柱石,獻縣諸生。是書成於萬曆甲申。前有《自序》,稱孝友皆天性,而人情日薄,往往知愛其親而不推其愛於兄弟。故摭拾舊跡以感發其彝良。不錄帝王之事,分位殊也。不錄聖賢之事,亦不錄奇行異節捨生蹈義之事,不強以所不能也。分二卷。上曰《循常》,下曰《處變》,皆士庶人家庭細務。末有其子堯卿《跋》,稱族有鬩牆者,託詞避暑,借其書室,日日揮汗錄此編,竟愧而復睦雲。

△《明十六種小傳》·四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江盈科撰。盈科字進之,號綠蘿山人,湖廣桃源人,萬曆壬辰進士,官至四川提學副使。是書採輯明代軼事,分四綱十六目。一曰《四維》,分《忠》、《孝》、《廉》、《節》四目。二曰《四常》,分《慈》、《寬》、《明》、《慎》四目,三曰《四奇》,分《隱》、《怪》、《機》、《俠》四目。四曰《四凶》,分《奸》、《諂》、《貪》、《酷》四目。大抵委巷之談。《自序》曰:因閱國乘,摘出三百餘年新異事者,妄也。如方孝孺之滅族,由殺蛇之報,國史安有是事哉。其分配諸目如薛瑄入《節》類、于謙入《廉》類、姚廣孝姊入《隱》類,亦往往無義例也。

△《夥壤封疆錄》·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明魏應嘉撰。應嘉,興化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是書前有應嘉《自序》,稱取劉方壺所臚列未盡者,具名於左。皆天啟中諸臣之不附魏忠賢者也。其詞狂謬之甚。所列執政一人、司禮大璫一人、部堂五人、卿寺三人、翰林七人、臺諫十六人、部署二人。書後有《跋》,不知何人所作。詆應嘉為京、卞、惇、確。然應嘉依附奄黨,代為摶噬。觀其《自序》,殆不知世有廉恥事,實京、卞、惇、確之所不為者也。

△《東林點將錄》·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明王紹徽撰。紹徽,陝西咸寧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吏部尚書,事蹟具《明史·閹黨傳》。其書以《水滸傳》晁蓋、宋江等一百八人天罡、地煞之名,分配當時縉紳。今本闕所配孔明、樊瑞、宋萬三人,蓋後人傳寫佚之。卷末有《跋》,稱甲子乙丑於毗陵見此《錄》,傳為鄒之麟作。所列尚有沈應奎、繆希雍二人,與此本不同。蓋其時門戶蔓延,各以恩怨為增損,不足為怪。又稱許其孝、陳保泰、楊茂春、郭鞏四人後列逆案,不知何以廁名。或作此書時,四人尚未附忠賢耶。閻若璩《潛邱札記》亦有《與王宏撰書》曰:“頃聞《點將錄》果出貴鄉王紹徽手否,先生以此書實出阮大鋮。王偶失閹歡,謀所以解之術於阮。

阮授以此書,而王上之,而世遂以名之。細思之,殊不然。兒時讀《點將錄》,記沒遮攔穆弘乃大鋮,豈有自作此《錄》而竄入己姓名者”云云。則當時已傳聞異詞。然崇禎欽定逆案,以此《錄》屬之紹徽。於時公論方明,諒非誣衊。《明史》本傳亦以此書屬紹徽。然則輾轉傳寫,雖或有竄改。其造謀之人,要終不能以浮詞他說解也。

△《東林籍貫》·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列北直八人,南直四十一人,浙江十一人,江西十六人,湖廣二十人,河南七人,福建五人,山東十三人,山西十五人,陝西十八人,四川五人,廣東、雲南、貴州各一人。其北直郭鞏、陝西薛貞,後皆名麗逆案。是又當考其究竟,不當以一時之記錄為斷矣。

(案:此書及《東林同志錄》、《東林朋黨錄》、《天鑑錄》、《盜柄東林夥》皆天啟中書。其作者雖不可考,要皆萬曆時舊人也。今附諸魏應嘉、王紹徽後,從其類也。)

△《東林同志錄》·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題下注曰:“續點將錄。”所列《政府》韓爌以下六人,《詞林》孫慎行以下十九人,《部院》李三才以下五十七人,《卿寺》顧憲成以下七十三人,《臺省》魏大中以下七十六人,《部曹》王象春以下四十一人,《藩臬郡邑》顧大章以下二十六人,《貲郎武弁山人》吳養春以下二十一人。

△《東林朋黨錄》·一卷(江蘇巡撫採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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