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這一次出了意外。
走了一路,眼看著天色漸黑,我們只抓到一隻野兔,而且,那兔子的個頭兒還不大,兩隻手一掐就能將它裹住了。
當時,我們最常去的是距離村子不遠的一處山坡,說是山,其實不算是山,從地形地質上判斷,那地方頂多算是一處丘陵地帶,一個土坡連著一個土坡,有溝,有坎兒,有田野,正是野雞野兔最多的地方。
在這山坡的頂上,是一處墳場,農村的墳地不太規整,有很多都是隨隨便便找個地方埋了的。
這山頭上,就零零散散地分步幾十座,當然,這幾十座的數目還是保守估計。
那些墳頭,不盡相同,年代遠近也不一樣,有些在山頂,有些就在田埂見,更有些無主的連墓碑都沒有,在火葬推行以前,甚至還有不少的老式棺材埋在這裡。
當然,這裡沒有金絲楠陰沉木那種價值連城的好材料,也沒有像模像樣的陪葬品,可一般的實木棺材還是不少的,隔三差五就有那跑人家墳頭開荒的老人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土包上面刨出一些腐爛變質的棺材皮來,個別人,還能弄到陪葬品。
遇到這種事情,通常很晦氣,可那年頭想要回避它也不是特別容易。
小時候我那麼大的孩子是不敢獨自上山的,因為,山上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