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了,包括消費記錄,通話記錄等將均不會被視為**了,這是昨天晚上香港律師根據馬東他們掌握的證據給出的建議。馬東在電話裡把發現李文瑞和楊朝陽的特殊關係的事情講了一下,並告之已經留存證據。王組長在電話裡也非常興奮,這可是實質性的突破啊,如果這個案子是這樣的話,就可能會涉及到謀殺,這種大案子如果在他手上解決的話,那對他的升職絕對有幫助。他立刻讓馬東他們來警局面談。
馬東他們趕到了中環警察局,王組長早就在等著他們,馬東他們一到,雙方馬上開始工作,主要是核實各種資料的可信性,然後透過官方渠道調取出來,使之合法化。原來這個李文瑞早年父母離異,他隨母親去了英國,並且改為母親的姓氏,所以目前的名字和在美國留學的名字是不一樣的,但根據官方的記錄可以確認這是一個人,而且和楊朝陽有過一年左右的同學關係,他們之間絕對不是陌生人的關係。再重新調出來案發時對李文瑞的詢問筆錄,白紙黑字寫著否認和楊朝陽認識,好了,就憑這一點就可以傳喚他了。馬東又向王組長講了李文瑞可能和沈萱有不正當關係,這一點在警方之前的問詢中沒有提及到,當時警方也沒向那個方向考慮,現在不同了,這裡甚至可能存在合謀殺人或買兇殺人的可能了。警方會在之後的問詢中提及此事,如果李文瑞能被證明在這件事上也撒謊,那就可以更進一步追查沈萱和他的關係了。
王組長的手下在忙碌著各種手續,準備傳喚李文瑞,趁著等待的功夫,馬東和王組長做著私下的交流,兩個人最後總結出來,不論什麼動機造成李文瑞的槍殺楊朝陽,他應用的方法應該都是利用當年的同學關係,回憶年輕時的惡作劇式的遊戲,要求楊朝陽也照樣子來一次,幫他追女孩,楊朝陽很珍惜同學之間的友誼,同時就像平飛描述的楊朝陽的性格,是一個永遠懷著赤子之心的好人,他無法拒絕這個請求,然後按照李文瑞設計的時間地點和場景去赴約,可沒想到,這次赴的是死神之約,在現場李文瑞不給他機會說話,直接拔槍射擊,楊朝陽在驚愕之中死去。而現場的mary由於沒有機會聽到楊朝陽過多的話語,則當了一場意外的旁證,這樣一來,所有現場的情況都可以解釋清楚了,李文瑞必須把車停在遠離大廈的地方,好方便楊朝陽的出現在預定的地點,他必須快速出槍射擊,不能給楊朝陽開口的機會。但現在這些解釋儘管合理,但還是推理,甚至是根據一本回憶錄的推理,還需要確實的證據。那麼什麼是最確實的證據呢?馬東提醒王組長,“楊朝陽的回憶錄中提及當時還請了一個同學扮演保安,按照他那種一絲不苟的性格,這一次是不是也會照搬原樣啊,mary的證詞中說她看到了一個類似警察的身影,非常有可能是真的看到了,這個身影可能就是楊朝陽請來扮演後半場解決糾紛的,沒想到發生了命案,估計是嚇跑了,如果找到這個人,事情就會有突破,因為楊朝陽之前一定會對他有交代,不然這個戲沒法演,透過這個人就可以判斷李文瑞是知道楊朝陽會在那個時間點出現的,進一步可以證明其謀殺的預謀。”
“可是我們對警察和保安都反覆查詢過了,沒發現有在那個時間段出現的。”
“我看你們可能找錯物件了,那個人可能既不是警察也不是保安,”一直在一邊聽著他們對話的辛明宇突然插了一嘴。大家都很意外地看著他,難道他有什麼高見。
看到大家都盯著他,辛明宇連忙解釋:“我也是猜想,你們看啊,楊朝陽是請人演戲,又不是真的打人,抓人,他用不著找真的警察和保安啊,他要找到是會表演的人,是假警察,大家想想到哪兒找啊,應該是找演員啊,或者角色出租那種公司對吧,你們應該去這些地方找一找。”
一句話點醒夢中人,王組長和馬東覺得他說的非常有道理,王組長馬上叫手下人過來準備按照這個思路找人。這時候辛明宇又自告奮勇幫他們提供哪些公司能夠提供類似的服務,因為他就是搞演藝經紀的內行,人頭很熟,而且他出面對方容易說實話,而警察出面可能效果欠佳。這個思路果然是正確的,辛明宇打了不少電話,而且是懸賞五萬港元找這個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果然到了中午的時候,他的一個朋友把電話打了回來,告訴他找到了一個簽約的三流演員,曾在那天晚上接了類似這樣一個扮演警察的活,但演員回來後告訴公司客戶放了他的鴿子,沒赴約,公司也沒收到客戶的報酬,就不了了之了。今天說起來是有這樣一回事,但具體的恐怕還要問那個演員自己了。王組長馬上安排手下把那個演員帶到警察局協助調查。
第六十一章 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