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上肉搏的時候,人的腎上腺素高度分泌,完全處於高度亢奮狀態,除非直接命中大腦中樞,否則即使是一把槍裡的子彈都打光了,而且都打中了,對面衝過來的人也已經把你紮了個透心涼,大家同歸於盡。所以說肉搏戰的時候手槍還不如一把工兵鏟好用就是這個道理。
所以剛才王組長講出來同樣的道理,馬東非常認同,他使用過各種警用手槍,包括香港的點三八口徑,由於是刑警,每年的訓練還算很多,馬東自認為天賦還可以,可是手槍射擊還是沒什麼把握。手槍射擊需要長時間的苦練才有槍感,絕對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打到目標的,而且受射擊時的客觀條件影響非常大。普通人打靶的話在十五米之內都可能五發子彈一槍不中。而馬東自認為,他自己在十五米之內打移動靶,連續兩槍命中也絕對不是容易事,如果真的是案發現場的那個條件下射擊,在突發情況下,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