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的同時,宋文帝也推行安撫的政策。即位當年,他就宣佈一律免除老百姓拖欠政府的租稅和債務。之後,他又多次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減免稅收;對於鰥寡孤獨,沒有勞動能力的百姓,給予藥品、糧食以及額外的關照;對於災荒地區,由政府出面賑濟,送糧送藥,併發放糧種以備來年。
宋國服役政策沿襲舊制,男丁年滿十三服半役,年滿十六服全役。侍中王弘提出人的體質有強弱,很多人十六歲還在發育,更不要說十三歲基本還是個孩子,這樣的政策很不合理,以至於一些年輕人逃役在外,對社會安定不利。他建議以十五至十六歲的男丁服半役,十七歲以上服全役。宋文帝採納了他的建議。
經過一番調整,南方百姓的生計得到了很大的保障,政府也得到了豐厚的稅收回報,可謂“雙贏”。
安民之外,宋文帝大力整頓吏治,提高行政效率,並從士族中提拔了不少人才,比如前面提到的“三王”:王華、王曇首、王弘,都是琅琊王氏的成員;像殷景仁是陳郡殷氏一族;謝弘微、謝靈運等則是陳郡謝氏一族。宋文帝選拔的,基本都是文士,處理朝政正是用他們所長。另一方面,對於兵權,宋文帝是牢牢把持的,除任用到彥之這樣的早年舊部外,他將幾個弟弟及堂兄弟劉義康、劉義恭、劉義宣、劉義季、劉義慶(就是編《世說新語》的那位)封為刺史,各自鎮守一方。
宋文帝本人也很願意體恤民情,他對處理民間的訴訟糾紛尤其重視,元嘉三年(公元426年)他就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