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此時,一位衙門捕快正好從我身邊經過,鄙夷地瞄了我一眼之後,快步離開。

我心裡安慰自己道:“捕快是捕快,警察是警察,兩者不能劃等號。從字面上看就不一樣。而且從上級部門來看,一個是歸衙門管,一個是歸公安局管字面上又不一樣。從社會角度上看,一個封建主義的產物,一個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字面上還是不一樣。再從階級性質上來看,一個是封建官僚階級,一個是無產階級公務員,字面上更不一樣了!總之,這錢,我認為不應該交給捕快,但這裡又沒警察,所以,嘿嘿,不用做拾金不昧的好人了吧?哦,對了對了,我本來就是陰險狡詐之徒,早就應該有這種覺悟,虧我還給自己找那麼多理由!

想到這裡,我暗暗了誓:“哼哼,老子現在是虎落平陽,等我達了,一定要殺盡天下好漢,玩遍天下美女,收刮天下珠寶,學滿天下武功!”

“……問題是,我現在怎麼辦?沒門派可拜啊,學不了武功狗屁都不是!不行,我豁出去了,我要把衣服給當掉,湊齊伙食費,衝出沙漠,走向白馱!”

“裸奔算什麼?反正遊戲裡現在都是n就看到了唄,又吃不了什麼虧。為了事業,為了革命,犧牲小我,值了!”不再猶豫,我站起身來,徑直來到了揚州當鋪。

一進門,一個五尺高的櫃檯擋在了我的面前,櫃檯上擺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幾個繁體大字:“公平交易!”

櫃檯後坐著一位老闆,見有客上門,一雙精明的上上下下打量著我。

我熟練地出了「檢視」指令:原來,這當鋪老闆叫唐楠,有三十多歲,據說是四川唐家的後代。

“四川唐家?不會是唐門的來做生意沒點武功還真不行,搞不好被人打劫了,這又不像現實社會,江湖上這種事情太多了。”猶豫了半天,我最終決定先把皮靴脫掉能否不用當衣服就能夠弄幾個小錢。

可我剛把皮靴遞過去,唐楠看都沒看一眼,隨手一扔,道:“皮靴?一文不值!”說罷便繼續低頭打著算盤。

“媽的!不值錢?這靴子怎麼可能不值錢呢?要是弄到現實中,肯定是古董,肯定會成為國家級文物。豁出去了,靴子不值錢,這衣服總該能當點錢吧?”想到這裡,我又急忙將衣服脫給了他。

“天藍長袍?一文不值!”

“你……”還沒等我開罵,身後突然傳來一聲怒喝:“呔!小兔崽子!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裸奔!如此有傷風化之行為,還不就擒!”

我轉身一看,孃的,剛才在樹下看見的那名捕快,不知道什麼時候溜達到了這裡,此時正手握鋼刀,雙眉緊豎,臉現怒容,凶神惡煞般地瞪著我。

沒有絲毫停頓,在那名捕快走進當鋪之前,我就已經將衣服又套在了身上,心中暗自得意:“看來以前剛上大學,參加軍訓時所學的知識還沒忘!”

看到我已經穿上了衣服,那捕快的臉色似乎緩和了許多,點了點頭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規矩如此,法令如山,你還是乖乖跟我回去罷!在牢裡呆滿三天,便可自由!”

“怎麼?裸奔也要坐牢?社會上裸奔的人天天有,也沒見過誰蹲過號子,何況老子還只是在屋裡,憑什麼?老子不服!”想到這裡,趁對方沒有準備,我“噌”地一聲,繞過了那名捕快,狂奔出去……

我不想坐牢,我也從來沒坐過牢。現實中,我可是良好市民,什麼犯法的事都沒幹過,遊戲裡,我更不能就這麼毀了自己的清白。

但我清白已經被毀了,在這個爛遊戲裡被毀了,因為老子一醒來就現自己已經在牢房裡了。我記得暈過去之前,我都已經快跑出西城門了,結果被城門的一大堆官兵給圍住,硬是被一個身材高大、滿臉橫肉的痞子兵給一棒子打暈了。

我恨!我越來越恨這個遊戲了!不光讓我自殺時被人群毆,還讓我跳過崖、跳過河、被動物當成實物、被活活地渴死,更氣人的是讓我的人生有了汙點!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這次真的憤怒了!我感覺自己已經失去了一切,失去了做人最起碼的尊嚴!

“好吧!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我要報仇!我要成魔!”,我了毒誓!

“系統提示:恭喜玩家孤獨行雲,觸自殺劇情任務,獲得「殺氣沖霄」特殊技能。該技能,提高戰鬥時攻擊的傷害力,提升程度與性格相關。”

“「殺氣沖霄」?有意思!試試!”

“殺氣沖霄”,我大吼一聲,頓時感到一股殺氣自心中油然而生。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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