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十四年。你們剛搬進來的頭幾年,看著你媽那個得瑟樣,我做夢都想掐死她,當然我也討厭你,從小就知道看人臉色討人歡心的小馬屁精。可我畢竟吃了十四年你媽做的飯,她沒有虧待我,小時候我搶你的東西,她明知道我不對,還反過來教訓你。人就是這點出息,我還是不喜歡你媽,但我早就不恨她了。這些年,如果不看照片,我已經不太記得我媽的樣子,但我想不記得你們都難。我哥我姐做出的決定我不好和他們對著幹,他們是我的親人,問題是你和我的親人又有什麼區別?你聽我一句話,勸勸你媽,就算我爸再也不會醒過來,我答應她,等到我爸百年之後,我願意把他以我名義買的那套房子過戶到她名下,這樣她安心了吧?”
曾毓說完,耐心地等待旬旬的答覆。
旬旬想起豔麗姐說要等曾教授退休後一塊到廣場跳舞的神情。
她問曾毓:“你以為我勸得了她?你也知道是十四年,這十四年裡,就算她再自私,難道這段婚姻對她而言除了一套房子,就沒有別的了?”
次日,曾毓上班前把錢送到了和旬旬約好的地方,除了旬旬寄存在她那的五萬多,還有她的一張卡。
“我就這麼多。別讓我哥我姐知道,他們會傷心的。”
靠著著七拼八湊的錢,曾教授的治療費用總算有了著落。豔麗姐不明就裡,滿意地相信女兒在她的指導下掌握了家庭的經濟大權。她想著昨天旬旬說的那番奇怪的話,又覺得不放心,一個勁地告誡旬旬不要疑神疑鬼,男人年輕的時候有些花花腸子是正常的,熬幾年,等到他老了,有那個心思也沒能力,自然守著身邊的女人好好過日子。
旬旬安慰母親,自己昨天說的只是一時氣話。
豔麗姐換揣著二十萬和滿腔的期望去繳費了。旬旬獨自坐在走道的椅子上,看著母親的背影。她一直以為自己是可以和謝憑寧相伴偕老的,那怕沒有驚濤駭浪的激情,涓涓細流相互慰藉也足以過此一生。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開始明白,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第十章 愛情是婚姻的墳墓
曾毓在得知旬旬動了主動離開謝憑寧的心思之後,也只是問了她一句:是否想清楚了?其實就連這句詢問,也僅僅出於形式上的需要,事實上曾毓對於旬旬這一決定絕對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說起來婚後的謝憑寧對妻子的孃家人雖然談不上熱絡,但也一直客氣有加,究其原因,恐怕只能說曾毓從內心深處不認同旬旬與謝憑寧的相處方式。旬旬在曾毓眼裡一直是個神奇的存在,她樂意看到這樣一個人的生活多一些神奇的改變,並且,正如她從未在旬旬面前諱言的,她不喜歡謝憑寧這一款的男人。
曾毓喜歡什麼樣的男人,這是個迷。成年後的她選擇的伴侶環肥燕瘦兼而有之,很難用某種型別來概括。
和最可愛的人分手,辭去“政委”一職之後,旬旬也只見到曾毓在吐槽時傷心絕望過那麼一回,從此就再也沒有提起過那個讓她動過下嫁念頭的人。之後曾毓終日忙碌,旬旬起初以為她是借工作麻醉自己,後來卻發覺她不但沒有為伊消得人憔悴,反倒日漸有滿面春風之態,就連雙眼之中都充滿了一種莫可名狀的神采。這神采旬旬太熟悉了,出現在曾毓身上,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她再度與邂逅了“冥冥之中排隊等著她”的那個人。
旬旬曾特意就自己心裡的疑問向曾毓求證,卻得到否定的回答,這讓她益發好奇。按說以她對曾毓的瞭解,這猜測不會偏離事實太遠,可曾毓更糗的事都與她分享過,實在找不出對方向她隱瞞的理由,而且,相對於曾毓的異狀,擺在旬旬自己面前的困境才是更傷腦筋的,她也就無暇探個究竟。
曾毓力主旬旬就算要離開謝憑寧,也要儘可能地爭取自身權益,於是,她主動給旬旬推薦了一個據說在業內小有名氣的律師,並親自作陪,將律師和旬旬一塊約了出來。
名律師很年輕,名字也很特別,給旬旬留下了頗深的印象。他姓“連”,叫連泉。雖然此番只是以朋友的名義提供諮詢,但連律師在瞭解了旬旬的情況後,給出了相當中肯的建議。他認為,如果旬旬希望法院因對方的過錯在家庭財產分割上給予她一定程度傾斜的話,那僅憑她目前對丈夫婚外情的主觀臆斷是不夠說服力的,也就是說,她必須掌握更多謝憑寧出軌的實際證據,才能獲得更大的主動權。
旬旬聽後,發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呆。曾毓提出三人可以在晚餐的過程中邊說邊聊,旬旬卻說自己臨時有事,鄭重表達了對連律師的感謝後,提前離開飯局。
曾毓追出餐廳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