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章 欺君之罪(2 / 3)

小說:錦衣當權 作者:長風

主生米煮成熟飯呀,而且不是說說就是的,的是真實的。

“孟大人,此去回去,兇險異常,聖上這些話都是私下裡讓咱家對你說的。”

“這些真的是聖上說的?”孟巖有些懷疑,皇帝真有那麼厲害的頭腦,怎麼會如此信任王振這樣一個禍國殃民之閹人呢?

“聖上當然不會明說,但話裡的意思,就是這個意思,孟大人自己好好考慮一下,這欺君之罪是要殺頭的。”黃敬提醒一聲,雖然他跟孟巖還沒到綁到一塊兒。

可如果孟巖如果倒黴了,他這個跟孟巖走的近的人絕對沒有好日子。

這也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格局。

所以黃敬才會如此賣力的提醒孟巖,得把事情都坐實了,別人自然就找不到你麻煩了。

至於酒後失德這樣的問題,那都是小事兒,誰還沒有喝醉酒的時候?

皇帝喝醉了,還有臨幸宮女,誕下皇子,宮女母憑子貴的事情呢?

男人嘛,這些都是小節!

無非是睡了一個身份高貴的女人罷了。

孟巖知道,黃敬提醒是對的,要是讓人查出來,明慧公主還是處子之身的話,不但他有欺君之罪,明慧也會直接面臨遣送回韃靼的風險。

朝廷上的那些道學先生們一定會揪著這個問題不放的,而且就連皇帝也幫不了自己。

皇帝也不能突破倫理道德的框架去做事兒,否則,史筆如刀,到時候給他來一筆,無言去見下面的祖宗呀。

孟巖沒有想過這個問題,身邊也沒有人提醒他一聲,一來,這是他的私事兒,馬蔚然他們就算知道,也隔著一層關係,礙於儒家的禮法,他們也不便提醒孟巖。

郭小超,他也不會說,本來他就覺得孟巖女人太多,得隴望蜀,怎麼會去給他建議呢?

到了宣府,孟巖第一個要拜訪的人是宣大總督於廷益。

歷史已經改變了,於廷益在厲害上根本沒有幹過宣大總督,他還是在兩年後才從地方到朝廷中樞的。

而如今,他卻成為宣大總督,雖然還只是臨時委派,但憑藉於廷益的本事,他在這個位置上,絕對會幹出一些跟正常人不一樣的事情來的。

就以為他是那個寫出“石灰吟”於廷益。

孟巖跟於廷益之間並無直接利益衝突,當然,思維還是有巨大的隔閡的。

畢竟兩個人隔著六百年的呢,六百年人類都是在進步的,而於廷益則還在停留在他認為對的那一套普世價值上。

這也是這個時代所認同的普世價值。

孟巖沒有辦法說服他,只能潛移默化的去影響他,儘量的求同存異,這樣相處還算融洽。

於廷益也知道孟巖在某些方面不認同他,但他都儘量的避免了,他也不是個食古不化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只要本質不壞,都是可以團結的。

於廷益對孟巖本身還是讚賞的,儘管他對孟巖的一些做法和行為看不慣。

孟巖身上總是不斷的出現一些新鮮的東西,這些東西被用過之後,發現是相當有成效的。

就比如錦衣衛的內部改革,迅速的扭轉了錦衣衛的過去在百姓中不好的形象,軍紀和軍心迅速得到了凝聚,可以說,京城諸衛中,錦衣衛現在的戰鬥力是冠絕諸衛。

還有那層出不窮的查案手段,首創“約談”方式,這都是開歷史先河的。

他可是兼著兵部侍郎的銜兒,對大明軍隊制度的弊端是知之甚深的,他也想著改革一下大明朝的兵制。

問題是想要突破太祖皇帝制定下來的衛所制是何等的困難,恐怕朝中沒有人會支援自己,還會把自己看成是大逆不道之人。

錦衣衛為什麼能成功,除了錦衣衛機構獨立之外,還有背後還有皇帝支援,兵部和五軍都督府根本管不到人家。

這就是自稱體系,而且人家船小,隨時好調頭,大明的軍制就不一樣了,幾十年下來,已經是積重難返了,除非皇帝、內閣以及五軍都督府三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就是小修小補都難。

他忽然發現,自己要想在宣大總督位置上做出一番成績來,是不是該請教一下孟巖。

孟巖也想主動見一見於廷益,為了三年後的那場關係大明未來的戰爭。

於廷益是個清官,請客吃飯,自然不會去什麼豪華酒樓,就在總督府弄了一桌菜。

讓衙役的咕了一壺酒,就他跟孟巖二人,相對而坐,談了近兩個時辰。

沒有人知道他們談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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