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部分(2 / 4)

小說:我的電影世界 作者:精靈王

但她又沒什麼理由能夠一直跟在王歌身邊。

這反倒弄得王歌有些像把孩子丟到寄宿學校鐵石心腸的家長。

不過仔細一想,將瑪麗帶回去似乎也沒什麼,擁有能透過面板接觸,吸收別人的超能力,本身就非常有價值,當初把瑪麗留在身邊也只不過是當成魚餌,釣魚上鉤,現在魚兒已經咬鉤了,魚餌確實也不好意思就這麼丟掉。

隨地丟掉,恐怕萬磁王找上門來,難逃一死。

“一直跟在我身邊不大可能,不過可以去我的基地,那裡的人不存在歧視,而且有科學家能夠幫助你早日擺脫手套,接觸別人”

想都沒想,瑪麗就答應了“那太好了,你基地在哪裡?”

“另一個世界”

(ps:推薦本書《龍族暴君》,獸類,蠻黃蠻暴力的)

第356章 《回到未來》

《回到未來》是一部非常老的科幻電影。

一個系列分為三部曲,現在很多電影都流行三部曲風格,不過這其中最經典的在王歌看來還是《回到未來》

導演腦洞之大,讓人讚歎不已,雖然其中有些相關的小bug躲不過吐槽,但瑕不掩瑜,觀眾都能自動將其略過。

而且在那個年代,特效也算是重量級的,就算放到現在一些國產電影中也算是中等,整個劇情之豐富簡直讓人可以忽略特效上的不足。

當然,一些單純想要看視覺電影的人不適合觀看。

三部曲整個故事完全是依託一輛汽車,被瘋博士製造的時空機,能夠自由地穿梭時間,無論是過去還是未來,只要設定好時間,並且將車開到88公里每小時,就可以進行時間旅行。

而王歌此次前來的目的,就是這一輛汽車。

當王歌出現在山谷市,這個劇情開始的小鎮時,正是早上。

1985年的美國小鎮,路上的行人穿著夾克,留著長頭髮,強烈的年代感讓王歌有些不大適應,似乎每個行走的人都能突然抱著吉他來一曲搖滾。

這個年代最令人記住的便是搖滾。

這種起源於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流行於五十年代,並在七十年代到達了頂峰的音樂形式,距離王歌所生活的時代較遠。

用搖滾和七八十年代繫結,也是為了更方便記憶。

建築寬鬆的小鎮,清新的空氣,還有穿著清涼的女孩兒,這個年代的女孩兒打扮倒是比較符合他的審美,不像現代,那種穿起來不如不穿,恨不得全脫了才甘心的打扮,平日裡欣賞也就罷了,若說讚賞還真說不出口。

當然不敢恭維的就是這個年代的髮型,男的一個個如同非主流,女的則是爆炸頭,捲毛,怎麼看怎麼彆扭。

小鎮子上的居民也不算多,不像是國內人口膨。脹,只有零零散散幾個人慢步走著,不過沒見到學生,應該是已經上課了。

走過一條街後他還遇到了一輛汽車,上面正在進行著市長遴選,期望得到投票,而且市長還是個黑人。

記得在劇情中是男主角馬丁穿越到了幾十年前,順便提點了這個還在咖啡廳打工的黑人服務員。

時間線的改變確實神奇,就比如這個小服務員搖身一變,努力奮鬥成市長。

但是隨意篡改時間線也非常的危險,比如第一部的男主角穿越之後,甚至陰差陽錯的讓自己老媽愛上了自己,導致自己死掉,所以只能幫助自己父親去泡妞。

王歌想的更多的是擁有了這個機器之後,除非必要,不然絕對不能隨便用來穿梭時空,不然時間線不停的被重新整理,為了某件事而又不得不再穿梭回去,就好像男主角用了三部電影的時間,對整個故事來說也只過去了一天一樣。

造成多個自己同時出現在同一時空,這是在不是明智之選。

現實世界他自然無論如何不會使用的,若是造成意外,使自己意外身亡,那麼長時間以來所做的一切,全都算白費了。

而且多次使用,陷入無法制止的時間怪圈,就像一座出不來的無形監獄。

他想要獲得的時間機器在瘋博士布朗手中,在這個資訊化還不發達的年代,想要找個人可不容易,當然他到也不著急,劇情中布朗博士曾經給男主角打過電話,凌晨一點十五分,雙松廣場。

當然了,如果王歌的運氣不是太背,剛好來晚可就不能怨天尤人了。

他也不相信自己可能會來晚,儘管經歷了整整三部電影,時空穿梭更是不知幾次,但是大體劇情,按照世界流逝的時間,卻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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