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這麼多,僅僅給我當一段時間的打手可不夠;不行,等回去得和老祖宗好好談談,讓她補償我。”
沒有十三郎救駕,槍王此刻已經歸墟,再多的感悟也沒用;就算現在,假如不是十三郎幫忙,槍王療傷無門還需時刻防範危機,很難活得下來。
話是實話,說話的語氣有些無聊,說話的人有些賤,或許可堪稱試探。
救命之恩當湧泉相報,槍王乾脆說道:“能離開的話,我把披風送給你。”
十三郎哧的一聲笑,說道:“編點像樣的好不好,當我是傻……玩真的?”
那件披風還在槍王身後,老實講並不好看,一點都不像極品法寶;因沾染了太多鮮血,它的顏色暗黑中透著紫,又不是那種純正的紫,而是血液放久甚至發臭之後才具有的醬色。十三郎很奇怪這件事,按理說法寶不沾血是最起碼的品質,為什麼披風不是這樣?偏偏槍王之前一本正經拿它當寶貝,比那根槍看得還要重。
槍王點頭,回答道:“從今日起,本……本座一心伺槍,披風王這個名號,不會存在了。”
本王變成本座,十三郎哭笑不得,說道:“那也不用連殺手鐧都扔掉吧?我從來不嫌寶物多,越多越好……”
槍王揮手打斷,說道:“經過這一戰,我明白了一條道理。”
十三郎大為好奇,示意自己在聽。
槍王說道:“這件披風,當我用到它的時候,意味著死期已至。”
十三郎啞口無言。
槍王斟酌說道:“或許可以這樣講,看到它,我會覺得自己隨時有可能死。”
“呃……”
十三郎不知說什麼好,心裡想這貨沒傻吧,是不是傷的太重,腦子糊塗了?
某種角度講,槍王的話並不算錯。披風是他的殺手鐧,其實一直、甚至永遠都沒有什麼用。因為槍王不會因為比試爭勝動用披風,當他要用到的時候,通常意味著走上絕路,可不就是要死了。
絕殺重器帶來的不是保障,反而是心障,這種事情實在太奇妙,但它的確有可能存在。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槍王的同族陸默,專侍一刀,痴情程度讓人不能相信。那把刀是血殺族修士選刀而來,一路修煉一路祭煉一路提高,其本來的品質著實一般。很難想象陸默身為第一聖子,會找不到一件比那把黑刀品質更好的法器。
好處當然有,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