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個小蘿蔔頭。
他們有的是被拐賣的時侯還太小,實在記不起自己的家在哪裡,聯絡個各地的警方之後,也沒有人來認領。也有的是身上的殘疾的實在太厲害了,而家裡的父母又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幾乎就等於無家可歸。
反正,這一趟莞城之行,李穎一下子就收穫了十幾個孩子。
或許是因為祥祥的關係吧,李穎看到這些殘疾的孩子,總會想起祥祥當初痴傻的模樣,然後,她怎麼也狠不下心來,做不到把這些孩子交給孤兒院。孤兒院那種地方,靠著政府的補貼。孩子們真不一定能過的幸福。
正好,她家裡又重新蓋了一排房子,本來李爸是準備弄成羊圈的,這下子倒成了小蘿蔔頭們的暫時安身之處。起碼。李穎不會瞧不起他們,更不會餓到他們,而且,有許多和自己一樣經歷的小夥伴,孩子們或許還能夠找回童心。
最關鍵的是,李穎覺得自己或許能治好他們!
她總覺得,魔法的神奇一定不止這一點,等她將來的魔法等級越高,能做到的事情就會越多!而且,她現在其實也不缺錢了。她只要把自己手上的玉鐲子賣掉,就足夠撫養這些小蘿蔔頭好幾年了!
而且,她的極品玉鐲是可以量產的!
……
李穎回到家的時侯,省城那邊,張建華一家正鬧成一鍋粥。
周曉敏責怪張建華欺騙了自己。埋怨張建華對自己說了謊話,最關鍵的是,他隱瞞了房子的歸屬,還隱瞞了要給婆婆上繳撫養費的事情。房子的首付可是個大頭,而且,每月上繳兩千的撫養費之後,兩人估計連還貸都很困難。入不敷出!
周曉敏還想等到結婚之後,就開始安心的在家裡養胎呢!
她嫁給張建華,要的可不是這樣艱苦的生活!
在周曉敏看來,張建華有房子,有收入,以前過的不好呢。全都是因為李穎的拖累!她只要嫁給了張建華,她本身就有不少的存款,還有老媽給準備的嫁妝,想要把日子過好了,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然而。現實狠狠的給了她一刀!
“我就說房子要趕快賣掉,你偏不著急!現在好了吧,那個泥腿子拿出了證據,到手的房子都飛了!人家都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媽說的話你總是不愛聽,這下子吃到苦頭了吧!”楊惠妍斜著眼,一臉憤憤的瞪著兒子。
當初,李穎和律師在現場,說要告到她的兒子去坐牢。她一下子被嚇住了,所以才沒敢繼續撒潑放賴。可是,等李穎等人走後,她慢慢的又回過神來,就開始埋怨自己的兒子,怪張建華不該簽了那份離婚協議,不該把到手的房子拱手讓人!
在她看來,只要兒子不籤離婚協議,房子說不定還是自己的!
最關鍵的是,她專門找懂法律的人問了,事實婚的重婚罪判定很困難的,只要男方一口咬準了自己不是重婚,只是在外面有了個情人,根本就沒辦法判刑的!而且,她要是提前把房子賣掉,就演算法院判男方賠償,她也可以無力執行!
五十多萬啊,就這麼輕易的打了水漂,她怎麼能不心疼!
那邊,中介剛打來電話過來說房子已經賣掉了,要讓張建華約個時間一起去辦理過戶手續,她這邊馬上就炸了毛,開始拼死的阻攔。在楊惠妍看來,只要她一天不同意過戶,這房子一天還在她兒子的名下,她就有機會把房子霸佔回來!
可惜,現在離婚協議已經簽了,當初在二手房中介也簽過委託協議,最關鍵的是,張建華的房產證還在江律師手裡,他就算現在想要反悔,想要把房子留著不賣,也已經沒有反悔的餘地了。
只要江律師拿著協議告上法庭,法院直接把房子對外拍賣,他恐怕連現在這些房款都拿不回來!誰都知道,法院往外拍賣不動產,向來都賣不上價錢的,甚至要比真正的市場價低好多倍!
他可不想讓自己的錢再縮水了!
ps:
【今天看到臺灣站的一條書評,關於第十七章的內容,問大陸難道沒有通§奸罪嗎?我想說,這個似乎真沒有啊,至少我就從來都沒聽說過。連事實婚的重婚罪,還是我查了好多法律資料,才確定下來的。】
【還有啊,非法入侵民宅,這個……婆婆闖進兒媳的家裡,警察是不管的,也不算是非法入侵民宅,只能算是家庭糾紛。還有,在門口打人這一處,婆婆打媳婦,打孫子,這個也是家庭糾紛,只要打的不是太過分,報警也沒人管的。這個還真不是作者的紕漏,是真的沒有啊啊!突然好羨慕臺灣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