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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葉劍英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軍委關於軍以上領導機關文化大革命的幾項規定》(即七項規定),進一步規定了穩定軍隊的具體措施。
2月10日,周恩來根據葉劍英提議召集有中央黨、政、軍負責人及中央文革小組成員參加的碰頭會,討論透過了這個規定,經毛澤東批准下發。
葉劍英在會上說:“本來八條一個檔案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現在搞了個七條,這些都是我們鬥爭來的!”七項規定的主要內容是:“陸、空軍的軍以下單位,海軍基地以下單位一律不搞‘四大’,堅持進行正面教育。
絕對不準任何人、任何組織以任何藉口到這些單位進行串連。”
“各級軍事領導機關一律不允許自下而上的奪權,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衝擊。”
“軍以上機關的文化大革命必須由黨委領導。
不宜成立各種文化大革命戰鬥組織,已經成立的必須以行政單位進行改組。
對黨委有批評建議之權,但不能代替、監督黨委和行政領導行使職權。”
“幹部是黨和人民的寶貴財富,認為只要是當權派,就一概打倒,是完全錯誤的。”
“要反對無政府主義、極端民主化、小團體主義、個人主義和主觀主義等不良傾向。”
“八條命令”和“七項規定”相繼頒佈後,逐步消除了一些地區的混亂現象,保證了部隊的正常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挫敗了江青、陳伯達、康生等人亂軍奪權的陰謀。
葉劍英根據軍委的“命令”和“規定”,盡力解除浙江、成都、青海、新疆、西藏、南京、江蘇、山東、湖南、陝西、雲南、內蒙、甘肅、廣西、廣州等地軍事機關和領導幹部被“造反派”圍困之災。
八、大鬧懷仁堂,抗爭達到高潮
葉劍英在參加主持軍委的一系列會議的同時,經常出席周恩來主持召開的“碰頭會”(實際是中央政治局碰頭會)。
1967年2月11日,周恩來在中南海懷仁堂主持召開中央碰頭會(即懷仁堂會議)。
出席會議的有軍委副主席葉劍英、陳毅、徐向前、聶榮臻,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李先念、餘秋裡、謝富治等,還有中央文革成員陳伯達、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力等。
在這次會上,本來的中心議題是“抓革命,促生產,”但會議開起來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