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負責過她的案子。
孟思瑤等在大路邊,趕來的警車裡果然坐著童樹。
坑裡的屍體挖出來,孟思瑤努力保持著鎮靜,看了一眼那人,見是個三十出頭的壯漢,上身羊毛衫,下身是條皮褲。
“是他,多半是那個跟蹤我的人。他因為一直帶著頭盔,我沒看到臉,但這條皮褲沒錯,身材也很接近。”孟思瑤舒了一口氣,但又想,他是否死有餘辜?
“初步鑑定,現場和屍體上都沒有任何暴力搏鬥的痕跡,沒有傷口血跡,但有比較明顯的窒息體徵。我們法醫組連夜解剖,如果不需要化驗室的專案,明天一早就出報告。”隨隊而來的法醫檢查了屍體後說。
“難道是活埋?”童樹皺皺眉,問孟思瑤,“麻煩你再談一下昏迷前的情況,能記起多少說多少吧。”
“我今天下午……昨天下午去了市圖書館。從圖書館回家,地鐵裡就感覺有人在盯著我,跟蹤我……”
“感覺?為什麼說是感覺?你怎麼知道的?”童樹打斷道。
第28章活埋(2)
“大概就是所謂的‘第六感’,也許是我這個人比較神經質,總覺得有人在跟著我,盯著我,而事實證明,大多數情況下,我是對的。”
“你倒挺直率,繼續吧。”
“我出了地鐵綠塢站,開始還沒有什麼感覺,走到蓮臺路上的時候,那種感覺又回來了,覺得有人,然後就看見那輛摩托車,幾乎是走路的速度,不遠不近地跟著我。我索性不走了,等他跟上來……”
“等等,不好意思再打斷你一次,你說什麼?你特地不走了,等他跟上來?”
“是的,當時周圍一個人都沒有,我想如果有人存心害我,逃是不可能的,反像貓捉老鼠,所以不如來個魚死網破。”
“不敢苟同,你繼續。”童樹心想,這個女孩,看上去於尋常白領無異,卻很有性格。
“摩托車開到離我不遠後,騎車的人突然加大了油門,直向我衝過來,說實話,我當時的確有點後悔,應該設法藏身的,雖然最終還會很慘,至少也應該讓他費些手腳。不過車子在我身邊猛地停了下來,我就昏過去了。”孟思瑤的確再記不起什麼了。
“隊長,看這個。”一名警員捏著一個小小的噴霧器遞到童樹面前。
童樹用手電照向那個噴霧器,“哼”了一聲,罵了聲:“下三爛。”又說:“轉交給化驗室,直接查甲氧氟烷等幾個貨色,請他們儘快報告。”
“這裡有過三雙腳印,”另一名勘查警員說,“一雙是死者的,他的皮靴很容易判斷,尺碼也完全吻合。他從林外一路進來,陷入地面很深,說明他曾負重。他的腳印甚至在坑壁的邊緣也有,而且很紮實,似乎挖坑的正是他。嘿嘿,什麼叫自掘墳墓呢!”
“第二雙當然是小孟的,你說說第三雙鞋子。”童樹顯然是個急性子。
“這就難了,因為那第三雙嚴格說並非‘鞋印’,只能算腳印,因為沒有鞋子可談,只知道大致是42碼,那人多半用什麼東西包住了鞋子。我會繼續查詢,看是否有什麼纖維的痕跡,也就是說,包鞋子的材料。”那警員顯然對第三雙不知名的鞋子很有興趣。
“也就是說,那第三個人,有可能就是殺人者,是個慣犯,”童樹分析著,“知道在這有些泥濘的環境包住鞋子,這本身就說明殺人的是個慣犯。這看來是個典型的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案例。基本的情況表明,死者挖了坑,本來可能是想傷害小孟,但那第三個人,卻將這位摩托車手殺了,反而將他埋下了坑……這麼說來,殺人者其實是在救你。我下面這個問題你一定能猜到……”
“可惜我沒有答案。我也想知道是誰把我留在這野外,和一具屍體躺在一個坑裡,我不知道他是在保護我,還是希望我暫時不要死,成為他的終極獵物。”孟思瑤覺得自己逐漸能猜出是誰做了“黃雀”。她在猶豫,是否要告訴童樹她對雨衣老頭的猜測。說了,也許公安機關能幫助自己儘快找到他,但也有可能打草驚蛇,反而引起激化。
“你要瞞我什麼,可就不夠意思了啊……也是在和你自己的安全還有法律開玩笑。我記得你以前提起過一個整天穿著雨衣的老頭,曾打傷過劉毓舟的腿,會不會是他?”童樹看出了孟思瑤的遲疑,聽出了她話中的閃爍其詞。
孟思瑤只好照實說:“我有這個猜測,但實在沒有證據,更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麼,目的何在。即便告訴了你,你又到哪裡去找他?”
“我會想辦法的。另外,這個騎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