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能免俗。*黨和共和黨內反對他的人就抓住這一點攻擊他。
被對手大肆宣揚的是發生在1876年的一件事。波士頓一位叫詹姆斯·莫爾根的人發現了布萊恩的一批信件,上面都標明“燒燬”的字眼。這些沒有被燒燬的信件揭露了布萊恩利用他在國會的影響力幫一些企業謀取利益,其中一樁交易,對方就支付他11萬美元,如果按今天的購買力,價值150萬美元。
而克里夫蘭則是以清新幹淨的面孔出現。他出生在新澤西,父親在紐約找到一份工作,全家剛剛搬到紐約,他父親就去世了,他只好退學養家。在叔叔的幫助下,成為水牛城的一名律師。
1863年,國會批准徵兵法,適齡男子或者去當兵或者僱人當兵,已經獨自開業的克里夫蘭律師選擇了後者,花了150美元僱了一位波蘭移民幫自己去打仗。
克里夫蘭第一次從政是1865年和好友兼室友同室操戈,他代表*黨,對方代表共和黨,爭奪地區檢察官,結果他以微小差距失敗了。這一敗讓他五年不涉足政治。後來從縣長開始,1880年他被選為水牛城市長,和兩黨的利益集團作鬥爭,贏得了名聲。1882年利用紐約州共和黨內鬥的機會進軍紐約州州長,一舉成功。上任以後,打擊坦慕尼俱樂部,以誠實的形象獲得廣泛好評。
和布萊恩這位老政客不同,克里夫蘭是政壇新人,因此很快佔了上風。可是到1884年7月21日,水牛城《每晚電訊》的一篇報道震驚全國。記者揭露了克里夫蘭的一件醜聞,他有一個私生子。這位10歲的孩子在孤兒院裡,他媽媽被送進收容所。
這個新聞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