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政府開始加強總統的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就是下令華盛頓警察局派一名探員來保護總統,此人天天跟著總統,百無聊賴,一有機會就溜出去喝酒。
這種情況下布斯還找不到機會,他不是業餘誰是?
機會找不到,李將軍等不及投降了,布斯一看大勢已去,決定殺死林肯。那時候公共娛樂是看演出,他是著名演員,在圈子裡熟,得知總統要去看戲,他很容易地摸好了路。
所謂命運不可躲避,林肯真是命中註定。有好幾次機會可以不死,可是偏偏躲不過。
出事前一天晚上,林肯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來到白宮西廳,看見一群人圍在那裡,他過去問出什麼事了?有人回答:總統死了。
這件事要換個稍稍迷信的人,肯定要嚴加防範,起碼這幾天不能出門了。可是林肯沒當一回事。
出事當天下午,林肯夫婦還是按原計劃坐馬車兜風。路上兩人聊起來,將來卸任後幹嗎。最後決定回芝加哥當律師去,先帶著孩子們去歐洲旅遊。說得高興,多轉了兩圈,結果回到白宮,總統特累、夫人頭疼,要不今天晚上就不去看戲了?想了一想,觀眾早就知道總統要來與民同樂,不去的話他們會失望的,還是去吧。結果去的時候演出已經開始了,布斯幾乎都要放棄了。
總統這邊有好多機會逃生,布斯那邊也有兩次機會不殺林肯。
布斯計劃好了,明天就行動了,就在這時,格蘭特來了。布斯堅定的心亂了,到底應該殺誰呀?
殺林肯,值。殺格蘭特,也值。這種大事業必須由他來幹,可是該殺哪一個呀?
布斯也沒主意了,決定去踩點。來到格蘭特夫婦下榻的旅店,坐在格蘭特老婆朱麗亞的對面,惡狠狠地看了一下午,下決心還是殺林肯去。晚上騎馬去劇場,走到半路上,發行前面是格蘭特的馬車。不僅林肯沒有衛兵,身為大軍統帥,格蘭特也連個衛兵都沒有。布斯又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