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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夢梅考慮了一下,搖頭:“你沒有拿出說服我搜尋引擎衝突後,公司如何繼續讓谷歌保持對我們友好的理由。”
安揚認真想著,有了:“其實與賣手機的合作,哪怕它市值最高,錢最多,逼格還是不夠。”
她的採用莫里斯的觀點:“蘋果的資本非常雄厚。”
安揚腦筋高速轉著,尋找理由:“谷歌也可以,它們放棄搜尋業務後,可以去賣手機。”
“賣手機?”
所有人都看著語出驚人的安揚,他發現了亮點:“沒錯,讓谷歌去賣‘智慧手機’,公司不是不太青睞這個專案麼?”
“並且,谷歌還可以憑藉它龐大的使用者基數,去搞社交軟體,facebook的市值完全能彌補搜尋引擎的虧空。”
讓谷歌去賣手機,讓它們把重心放社交軟體上?
雖然聽起來奇葩,但仔細想想,也能找出那麼一點道理。
對比谷歌和蘋果,雖然蘋果在市值上、在資金上都遠超谷歌,但就逼格、任性程度來說,谷歌當之無愧。
有人曾經這麼說過:谷歌如果發個神經,把員工裁掉90%,它今年2季度的財報一樣好看,它還能賺這麼多錢,增長勢頭也不會停止。
它有世界上幾乎最強大的研發工程能力,但僅有不到10%的人在肩負公司核心,剩下的90%,都在不務正業,搞各種科技。
安揚選擇谷歌的目的,就是想發揮它那90%不務正業的力量。同樣是作為科技企業,有點英雄惺惺相惜。
谷歌所投資、支援的科技研發,數量非常多;反觀蘋果,它們並沒有谷歌這麼熱忱在未來領域。
再是推動二級文明進步,安揚不是奶媽,無法照顧每一個角落。難道讓他去搞社交軟體?去搞衛星地圖?玩郵件?開發無聊應用?
文明進步如果全靠管理者,那這個文明乾脆毀滅了吧……他只能負責最重要、最核心的,人工智慧是大項、生物研究是大項、可控核聚變也是。
都是大專案,大方向,不拘小節。
在幫誰誰贏的選項下,蘋果和谷歌,他就看後者更順眼。
理由就這麼簡單,順眼。他無法解釋完全,但方才列舉的內容,已經讓陳夢梅有點認同,因為公司幫誰誰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