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天下大亂、群雄逐鹿的年代,河南登封地界的荒地中突然憑空出現了一名穿著短褲體恤,腳上遢拉著一雙拖鞋二十一世紀的少年。
不用問了,這正是被元珠傳送過來的陳朗。
“香蕉你個巴拉,嚇死爹了!”
確定了自己脫離危險之後,陳朗一屁股坐在地上不由得破口大罵道。
誰能想到,自己家裡居然會突然跑進來個賊,而且還帶著刀子,要不是自己有元珠在手,估計自己的肚子上是跑不了兩道刀口了。
大罵了一陣之後,陳朗開始打量自己周圍的環境。
天空萬里無雲,太陽高懸在正空,陽光雖然猛烈,但是陳朗卻感覺不到有多少炎熱,而且以陳朗的現在的衣著也體會不到冷,看來這正是夏末秋初的時節。
“這是哪裡啊?”
陳朗張望了一會,心裡有些焦急了。
這裡是一片荒地,地勢平坦,但是卻方圓一里內都看不到人煙。
這讓陳朗這個剛剛高中畢業的孩子感到有些恐懼。
“好了,不去想這些,先找到有人煙的地方吧!”
說著,陳朗就認定了一個方向向前走去。
“我靠,這到底是哪啊?”
走了兩個小時,陳朗還沒有發現任何人的蹤跡,嘴唇都有些口渴的乾裂了,而且現在自己腳上穿的是拖鞋,路程短也沒什麼事,但是這一走就是兩個小時,別提這拖鞋有多難受了。
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手錶,快晚上五點了,再過幾個小時天就要黑了,陳朗的心也是越來越焦急,這可是古代啊,到了晚上隨便蹦出來幾隻猛獸,自己就要變成口糧了。
想到這裡,陳朗別提多後悔了,哪怕是自己被那個小偷揍一頓,甚至是捅兩刀自己也不應該來到這個叫天天不應較低地不靈的地方啊!
在現實世界就算被捅了兩刀,以當時的科技條件,自己也有百分之八十把握活下來,而到了這裡呢,自己的生命隨時都會受到威脅。
“我才十八歲,我不想死啊!”
陳朗帶著一絲哭腔自言自語的說到,為了活命,陳朗還是咬了咬牙繼續向前趕去。
終於在走了半個小時之後,陳朗翻過一個小山包的時候,他發現了人的蹤跡。
只不過這些人,是死人!
陳朗當時的心情別提有多麼的恐懼了,不過他還是大著膽子上前打量了一番。
這些死去的人大部分都是老幼,而且都是骨瘦如柴,渾身上下別說衣服了,連塊好布都沒有,估計這些人應該都是餓死的。
看著這些死人,陳朗終於明白了過來,在這亂世最可怕的不是豺狼虎豹這些猛獸,而是人!
亂世不僅僅是各方諸侯各割地混戰,還有嘯聚山林的匪類,而且因為饑荒有些人甚至會吃人!
想到這裡陳朗不由得額大了一個冷顫,不行,自己這身穿著,不正是妥妥的肥羊嗎?!
就是自己身上的短褲和T恤加起來也不過一百多塊錢,但是在這個世界就是最好的綾羅綢緞也比不上這身衣服。
想著,陳朗就要把自己的衣服脫掉,可是轉念一想,脫了自己穿什麼?拿到要自己光屁股不成?
雖說陳朗沒有潔癖,但是也不至於去穿死人的衣服吧,而且就這些死人身上的布料估計能讓自己遮羞都算不錯了。
“也許自己可以用這身衣服和手錶換點自己能用得上的東西。”
想了想,陳朗決定了下來,不過自己其他的東西都好說,但是唯獨元珠不能出事!
沉思了一會之後,陳朗咬了咬牙將元珠從脖子上拿了下來,為了自己能回家,只能這麼做了。
陳朗將元珠系在了自己的小弟弟上,這是他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了。
晃了晃弟弟,感覺元珠掉不下來之後,陳朗穿上了褲子。
“元珠啊元珠,對不住了,為了我能回去,只能這麼做了。”
不過這次陳朗也算是發現了一個好訊息,因為在這些死人的附近他發現了車轍和大群人走過的腳印。
這些痕跡還在,證明他們剛剛走過去沒多長時間,也許自己還能追的上他們。
想到這裡,陳朗立即順著痕跡就追了上去。
雖然穿著拖鞋趕路有些困難,但是在陳朗的求生欲之下,他還是漸漸地追上了這群正在遷徙的難民們。
PS:跪求推薦,求點選,求收藏,求一切!!!
第二章 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