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還行。”我說:“德牧不行。”
啃我的就是德牧。
我知道德牧很好,威武帥氣,聰明伶俐,忠心耿耿。但我永遠不會喜歡了,我恐懼並反感。
他臉色訕訕的,沒有說話。
我知道他現在這種態度,腦子裡也指不定憋著什麼壞。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永遠的一顆紅心,兩手準備。
我說:“你去換衣服吧。”
他點了點頭,然後突然猥瑣地用眼角瞥向了我,“別喝。”
“嗯?”我端著酒杯的手愣在當地。
“我在你酒裡下了藥。”
“呵。”這杯酒就沒離開我的手,怎麼可能有藥?
我當著他的面喝了一大口,說:“我這杯已經喝了半個小時了。”
他嘟起嘴巴,模樣很挫敗。
“你現在能去了嗎?”
“好吧。”他哼了一聲,“有藥記得找我哦,你老公不是不在嗎?。”
呵……
等等。
我連忙跑去洗手間,摳喉嚨。
我的杯子當然沒問題,但香檳和擦拭瓶口用的餐巾,這些地方都可以用來下藥!
摳了半天沒能吐出來什麼,倒是喉嚨火辣辣的痛。
我似乎沒什麼不適的,沒有頭暈也沒有**。
估計他只是想逗我?
神經病。
洗手間配了漱口水和手帕,漱口水不是平時刷牙用的那種,只是普通的薄荷水,說給喝醉需要嘔吐的客人準備的。手帕清香潮溼,感覺很好。上好的材質,精緻的花紋,不是一次性的,用過之後要丟進回收桶。
我擦了擦嘴,並且補妝,就在這時,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