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此行也沒有什麼目的,一切都只看心情,想去哪裡,就去哪裡。路過京郊那條熟悉而又陌生的古道時,萬千心事當即就湧上了心頭。
這時有一個三個非常刺眼的大字,映入了他的眼簾之中:飛劍門!
以前周興在的時候,匾額總是被擦的很乾淨,在陽光的照耀下,都熠熠生輝。可是如今故人已去,這代表著他生前輝煌的三個大字,也已經破舊不堪。匾額的中間,甚至還有被劍痕斬過的痕跡。
山門前,也已是一片荒蕪。枯黃的雜草和光禿禿的樹木,一眼望去,不見絲毫的生機。
在山門前駐足了片刻,想起了殘留在這裡的點點滴滴,林宇嘴角之上突然浮現出一抹苦笑。他並沒有進去,而是轉身離開了。
不過很快林宇就又回來了,手裡還多了兩壇酒,這是周興生前最愛喝的燒刀子。
周興的墳並不在這裡,不過這裡卻是他的家。這個時候,他肯定會回來看看的。而且林宇還專門為他蓋了一個衣冠冢,免得他回家看看時,找不到住的地方。
由於長時間無人打理,周興的墳前,已是荒草一片。
林宇將孤墳周圍的荒草都給清理了一遍,隨即就直接盤膝而坐,將其中一罈燒刀子灑在了墳前,道:“周大哥,好久沒來看你啦,不知你在下面過得可好?今天的春節已經來了,以前每逢這個時候,我們都會在一起痛痛快快的喝上一場。你在下面一定嘴饞了吧,這不,我帶來了你最喜歡和的燒刀子。今天我們兩兄弟,還像以前那樣,痛飲三百杯,不醉不歸。”
話說到這裡時,林宇抓起酒罈,就咕咚咕咚的往肚子裡倒,直接一口氣消滅了小半壇。當兩行濁淚無聲的劃過臉頰之時,他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開始低聲沉吟起了東坡居士悼念亡妻的詞: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注一)然而最後一句剛剛落地,林宇耳朵就突然動了一下。不過他卻並沒有起身,連去看一眼都沒有。還是和剛才那樣舉起酒罈,喊道:“兄弟,來,我們繼續喝酒!”
這次林宇的聲音在下意識裡提高了三分,好像是在故意說給什麼人聽似得。
圍牆處,十幾個身影,鬼鬼祟祟的來回移動著。其中為首一人,沉著臉低聲喝道:“周勃,你不是說你堂兄這裡沒人了嗎,你說,那個人是誰,難道還是鬼不成?”
被稱作周勃的男子,白淨而又幹瘦,看樣子還很年輕,估計還不到二十歲。若是細看的話,不難發現,他的手從始至終,一直都在抖個不停。
經常出入賭館的人,基本上都有這毛病。在等待骰子開啟的那個瞬間,基本上個個都伸長脖子,眼睛瞪若銅鈴,心緊張幾乎都快要跳出來,手更是來回抖個不停。
由於林宇是背對著他們,而且再加上距離也稍微有點遠,周勃都把脖子給伸出牆外,眼睛也瞪得滾圓,可是卻依舊沒有看清那個身影的主人,到底是誰?
周勃在心裡暗暗地罵了兩句,這年真他媽的晦氣,原本還想翻本呢,這下好了,不但本沒翻起來,還把堂兄的這飛劍門祖宅給輸了。輸就輸吧,日後翻本了,再贖回來就是啦。可是現在倒好,空無一人的祖宅裡,竟然還有人在,而且看樣子,和他堂兄周興的關係應該還不錯。這要是被他給知道,自己吧堂兄的基業給輸了,那豈不要是要殺了我……
林宇和周勃也算是早已相識,周勃第一次見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借錢,當時林宇也就把身上的二百兩銀票全都給了他。不過那次周勃的手氣貌似還不錯,當天下午就把錢給還了,還給林宇和周興帶來了一罈好酒。
其實說起周勃的身世倒也挺可憐的。五年前,他的父母在一次跑商的路上,都被強盜給殺害了。他一個人逃了出來,孤苦伶仃的流落京城街頭。後來被他的遠房堂兄周興給瞧見了,帶回了飛劍門。
只是他實在是不爭氣,嗜好賭博。為此周興沒少訓他。不過他總算還有點良心,沒對周興心生任何怨念。這次也實在是輸的沒有辦法了,直接就到了沒錢抵債,就砍手剁腳的地步。他這才想起了以飛劍門的老宅老抵賭債,打算先度過這一關,等日後自己翻本了,再給贖回來。
“周勃,那人到底是誰,你認識嗎?”賭館老闆,又低聲喝問了一句。
周勃被嚇得渾身一哆嗦,連連搖頭,道:“王老闆,這距離有點遠,看不太清。”
王老闆稍微頓了片刻,凝聲喝道:“看不太清,就上前去看!”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