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香港入境事務處也拒絕他再次入港。無可奈何的胡星只好狼狽地再次飛往新加坡。
諾魯是太平洋上的島國,胡波早在1999年就取得了諾魯國籍。護照上個人資料是胡波的,而照片卻被胡波借更換新護照時換成胡星的,照片上的胡星沒有戴眼鏡,介乎兩兄弟之間,兩人都可使用,但每次過關時胡星都得摘下眼鏡。這本護照本沒有入境中國的記錄,即沒有被啟用,胡波特意持此護照從加拿大回中國,把“活護照”交給胡星以備出逃,其處心積慮可見一斑。
胡星飛出國門後,胡波持胡星的港澳通行證以“李力”名義進入香港。但他如何逃回加拿大卻是個謎。經過梳理證據和嚴密推理,追捕組最終解開了這個謎:1月23日胡波離開酒店到港澳碼頭前,把隨身物品全部留在房間,通知劉伊萍去取。然後他乘船前往澳門,但在澳門入境時受阻,追捕組從監控錄影上看到的那個穿黑風衣的男子正是胡波。在被遣返回香港的船上,胡波把“李力”的港澳通行證扔進大海,身上只留下一本沒有啟用的加拿大護照——他本來企圖用這本護照“闖關”澳門將其啟用,但未遂。回到香港,移民官員審查未被啟用的加拿大護照後將其扣留,訊問胡波是如何進入香港的,胡一言不發,行使沉默權。他的律師急速趕到香港,與移民官員交涉時稱他的當事人在港並無犯罪記錄,至於他如何進入香港並不重要。根據規定,香港移民官員只好把胡波遣返回加拿大。
胡星遂願,胡波遂願。弟兄倆南北分身,成功逃離。至此,國內追逃已告結束。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8)
追捕組的同事們心情鬱悶。但一個信念在他們心中揮之不去:“不管胡星跑到哪裡,一定要把他抓回來!”
開啟新的突破口,追捕組踏上異國追逃之路儘管追捕組的漢子們的決心堅如磐石,但要去新加坡追緝胡星卻面臨著諸多困難。新加坡沒有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與我國也沒有簽署引渡條約,這意味著中國警察即便到了新加坡也難以開展工作。國內一些貪官逃到新加坡後,中國司法機關望塵莫及,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在新加坡過著逍遙的日子。
但是,追捕組仍未死心。他們請求公安部與新加坡警察局取得聯絡,提出去新加坡緝捕胡星的要求。新加坡警方很快回函,表達瞭如下意思:第一,根據新加坡記錄,HuStaneyB。持諾魯護照(號碼:0022880)於2007年2月2日乘坐CX711航班從香港到達新加坡;第二,新加坡警察局未發現此人在新加坡的下落,新加坡警方將監控其出境情況,如發現其離開新加坡,將盡快通知中國公安部國際合作局;第三,新加坡與中國沒有簽訂引渡條約,新加坡政府沒有合法的權力去臨時逮捕此人。除此之外,新加坡警察局將盡力協助中國警方。對於中國警方派員來新加坡的要求,新加坡警方看不到有這個必要性。
意思很明顯,新加坡警方並不歡迎他們的中國同行。追捕組不能強行硬闖,原本想從深圳直接領命飛往新加坡,現在只得暫時解散,各自打道回府。
從深圳回到昆明後,追捕組立即向省委領導彙報了前期工作。擺在他們面前的選擇是艱難的:去新加坡,中國警察不能執法,沒有新加坡警察的配合很難成功;如果不去,就完全失去了將胡星緝捕回國的可能。我國目前尚無從新加坡成功緝捕貪官回國的先例,就算去了,跨國緝捕阻礙重重,勝算渺茫。
雲南省委鐵下了心,認為:國內一些貪官和犯罪嫌疑人往往一走了之、潛逃國外,影響極為惡劣。如果就此放棄,客觀上縱容了這些貪官。無論如何要試試!一定要爭取公安部的同意和支援,到新加坡去!
公安部刑偵局負責人與新加坡警察局高層通話,對方仍不肯鬆口。公安部刑偵局行動處處長盧保良則透過外交部與我駐新加坡大使館取得聯絡,請求使館支援。
同時,專案組查閱和準備了國際遣返的有關資料,把胡星的犯罪事實、通緝令、逮捕令等相關資料翻譯成英文,又委託雲南省司法廳涉外公證處進行了公證。整整3個卷宗,加班加點趕了出來。
專案組意識到,胡星非法使用胡波的護照這一事實很可能成為案情的突破口。可是,怎麼證明護照有問題呢?他們手頭甚至連護照的影印件都沒有。這時盧保良想起,他有一次在曼谷與公安部駐泰國警務聯絡官聚會的時候,諾魯駐泰王國總領事也在場,看上去聯絡官與總領事關係不錯。諾魯駐泰王國總領館統轄著對多個東南亞國家的外交事務,其中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