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隊隊長蔣平奉命趕到省紀委,孟書記和郭副書記表情嚴峻地講述了案情,並下達指令:迅速找回胡星!同時成立以蔣平為組長的追捕工作組,由省紀委專案組直接領導。追捕組面臨的難題是,沒有任何關於胡星蹤跡的情報,不知從何著手。
一籌莫展之際,昆明市檢察院傳來的一條資訊引起了追捕組的高度關注:1月20日,也就是辦案人員搜查金城公司所在的東來大廈後的第二天,胡星停放在大廈地下停車場的一輛“寶馬”轎車車窗玻璃突然被砸破,砸窗者是與胡星有密切聯絡的陸立民(化名)。陸砸完車窗後並未隱藏車輛、轉移財產,而是修理後又將車停放回來,這個舉動令人費解。
“砸車事件”中莫非蘊含著特殊的資訊?它與胡星失蹤有沒有邏輯聯絡?
全廣州的住宿記錄中都沒有“二胡”,但白雲賓館的監控錄影中突然出現了他們的身影專案組選擇蔣平領銜追捕工作組可謂慧眼獨具。蔣曾任雲南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當年是知名的公訴人。在同事眼中,他意志堅定、作風果斷、思維縝密、雄辯滔滔,具有豐富的偵查經驗。此次任務非同小可,他深感前所未有的壓力。
聽說了“砸車事件”後,蔣平憑直覺意識到其中必有玄機。他迅速組織抓捕陸立民,並突擊審訊。1月24日凌晨,面對咄咄逼人和推理嚴密的追問,陸漸漸招架不住,回答時漏洞百出,最終放棄狡辯,道出真相:昆明市檢察院搜查東來大廈的訊息驚動了胡星,他不敢貿然前去檢視。在東來大廈胡星擁有三套闊大的居室,其中藏匿著他為出逃準備的重要物品。驚惶的胡星通知陸立民即刻把大廈的監控錄影送到市區一個賓館,仔細檢視以評估形勢。看完後胡波說,現在要麼逃跑,要麼等著被抓。一番商議,“二胡”下決心出逃。
1月19日凌晨,“二胡”星夜駕車離開靜謐的昆明城,無人知曉。倉促上路,他們沒來得及到東來大廈取走為出逃預備的東西。20日上午,陸立民接到“二胡”的電話,指示他按所說步驟進東來大廈取東西——天黑後進入地下停車場,砸開車窗(陸沒有車鑰匙),從遮陽板上拿出23層D座的鑰匙,進入胡的居室;不許開燈,用手電筒照明;從一個花盆附近找到另一把鑰匙,開啟一個櫃子,取出一個信封,再拿上胡星的膝上型電腦,下樓交給早已等候在此的王某;然後再上樓,拎走一個裝著100萬元現金的密碼箱。整個過程由“二胡”在飛馳的汽車上遙控指揮。此前“二胡”還囑咐陸立民新買兩部手機和兩個新號碼,號碼用電子郵件發出,要保密。稍後,陸、王接到電話,讓他們趕到昆明機場前往北京,並提醒二人分別行動,以防不測。甫到機場,“二胡”又通知他們改飛廣州。分頭行動,突然改變目的地,反偵查的意圖顯而易見。
外逃高官胡星歸案記(4)
午夜時分,陸、王抵達廣州,在胡波的電話指示下,他倆玩起了捉迷藏式的躲避跟蹤“遊戲”:先進入中國大飯店,登上電梯,按下2、12、22等若干樓層,待電梯在二樓停頓時快速閃出,走樓梯回到大堂;接著直奔花園酒店,如法炮製,確信無人跟蹤後,再到白雲賓館。兩人分別在總檯登記,一人登記一天、另一人登記三天。1月21日凌晨2時40分,疲憊不堪的陸、王分別入住1412、1429房間。
陸立民回憶說,兩個多小時後,“二胡”來到他們的房間,胡星急切地問東西拿來沒有,見到信封和密碼箱他如釋重負,並安慰說:你們辛苦了,別怕,我做的事情都是正當的。詢問了昆明的情況後,“二胡”隨即離去。早晨8時許,胡波隻身來到陸、王的房間,約請二人喝早茶,未及動筷便接到一個電話,隨後匆匆離去;10點多又返回白雲賓館,分別給二人各1萬元以示感謝,囑咐他倆當天返回昆明。
信封裡是什麼?為什麼胡星特別囑咐陸、王二人將它貼身攜帶?陸支吾以對,直到最後一刻才向審訊人員交待,裡面裝著一本墨綠色護照,但他一口咬定沒有開啟看過。
1月24日凌晨,追捕組確信胡星已潛逃。情況迅速上報,專案組立即查詢所有邊防離境記錄,以確定胡星的去向,然而一無所獲。胡星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按規定都存放在雲南省外辦,他這一級官員出境要經過複雜的審批。所以,陸、王送去的護照一定暗藏玄機。
既然胡星在廣州出現過,就必須鎖定這個目標。
1月25日,蔣平帶領追捕組一行5人抵達廣州,他們要在這個人海茫茫的大城市裡撈“針”。在廣東省公安廳的協助下,追捕組查驗了廣州市所有的賓館飯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