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3 / 4)

孫志新想像的那麼好,他狡詐,擅掠奪,看上眼的東西絕不會放手。

和納魯的爭鬥,如果沒有孫志新出現,早就出了結果,註定是一生一死,生的那個娶到為了用來壯大部族力量的胖姑娘。

但孫志新出現了,這個與眾不同的人同時招惹到了他們兩個,又像該死的鐵嘴銅牙一樣預見得無比正確的智者所說的那樣,會愛上他,也會控制不住的去搶奪他,就改寫了他和納魯的關係——要想擁有孫志新,就只能互相妥協。

兩人之中無論倒下哪個,剩下的那個就會傷透孫志新的心,最終的結局是誰也得不到他。尷尬的處境決定了要麼兩人同時擁有,要麼誰也得不到。以前泰格始終惶惶不安的怕看到結果,因為他和納魯的戰場已經轉移到了孫志新那裡,他的心偏哪一方,就宣佈了哪一方是贏家。

自己來晚了,比納魯晚了一個月。那個看似純良,實則腹黑的強大族長已經施展了一整月的魅力魔法讓孫志新偏向他一方,泰格就極度害怕自己會輸。他本以為自己不怕輸,任何輸都不怕,大不了丟掉命而已。可這回他怕,他怕輸掉孫志新的心,輸掉自己一生頭一回的愛情,這個輸他輸不起。

現在,他知道自己已經處於不敗的地位,一顆懸在半空的心落回了原處,孫志新的張口結舌就已經告訴了他太多的東西,這場爭心的戰鬥不會再有輸贏。他只需再努力,讓孫志新愛上自己就行。愛別人,他不會,但愛孫志新,都快變成本會本能的主動進行的行動,所以他一點都不擔心。

想到這裡泰格舒服了,安心的躺回去,不再和直著喉嚨和孫志新大吵。

他的反應讓孫志新無所適從,被他逼出自己一心兩用的情思已經很讓人難堪了,這人偏偏還開心起來,讓孫志新苦惱得想撞牆。

“你給我起來!”孫志新咆哮。

“幹嘛?”

“起來跟我吵架!”

“不吵了,累。”

“你!起來!”

“不,我生病了,是病人。你不能強迫我。”

尼瑪!

早知道就不喂他吃阿斯匹林,而是毒蘑菇!

孫志新大恨,這廝無故攪亂一池平靜的春水,自己一直守護的那層遮羞布被他惡劣的撕開,當事人卻若無其事的樣子,誰遇上了都會抓狂。男人是很賤,總是吃著碗裡望著鍋裡,可心裡那種道德性和情感觀又在阻制自己犯賤,兩兩衝擊之下,讓孫志新眼下最想幹的事情就是提刀把這兩個該死的男人全殺掉!眼不見為淨!也好還他本性,抱住軟綿綿的姑娘逍遙快活!

所以,泰格是天殺的,納魯也是!如果不是天殺的納魯,他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男人會有愛情它,也跟男女的愛情一樣的煩人!甜密的時候醉人,苦惱的時候讓人抓狂!

但很顯然,一個人生氣是沒用的,孫志新又是一個記不住恨,氣不久的人。泰格惡劣的不接招,他也無可奈何。他甚至都鴕鳥的不願意去想被泰格揭破的複雜三角關係,一心只想以後見了這兩人有多遠閃多遠。魅力值太高的兩大族長他惹不起,閃遠點總行吧?

氣怒的將泰格身上的皮革裹緊,孫志新再糾強氣悶,也忘記不了這人是病人。他就是沒法不去關心他——哇啊啊!如果不是喜歡上了,怎麼會這麼犯賤?

泰格看著孫志新便秘的臉,孫志新難受得想死,他現在倒是想明白了,就開始高興,還很善意的對孫志新道:“其實你不用跟納魯說,就這樣吧。我不會跟納魯說你擼了我,要你負起責任。其實就算你跟納魯說,他也……”

泰格住了嘴,納魯在想什麼,他能猜個八九不離十,肯定也是不得不對自己妥協的心思,那人既憨直又腹黑,不可能考慮不到這個。如若不然,這是他的部族,他的營地,一切都是他說了算,如果不是他有妥協之心,自己想見孫志新一面都難。而事實是自己天天在孫志新面前晃來晃去……他大肚成這樣?打死泰格都不信!換位思考也是一樣,假如在最早的孫志新還不知道有納魯存在的時候他可以毫無忌憧的把納魯殺了,孫志新那把鋒利的長刀他絕對不會還,就用它來殺納魯。

這人幹得最笨的一件事就是沒有趁孫志新從天下落下來的時候就先一刀殺了自己後再扛著人跑,這是他的失策,才引出今天的結局。不過,當時誰殺了誰也不定,自己也錯在沒一刀砍了他,獨享孫志新。所以,只能這樣,握手合局。

他不打算把納魯這些心思說過孫志新聽,腹黑的納魯想把自己的腹黑在孫志新面前藏起來,他也不會小人到去揭破。在這點上,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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