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生不等於不會犯事。品學兼優只代表作案之前的操行評語,作案之後,行為已經違法。同時,作案前的表現並不能減輕作案後的刑罰,這是我們無疆人說的‘一碼是一碼’;第二,一氣之下傷人。除了個別蓄謀已久的案件,大多數違法犯罪都是一念之差,臨時起意,只要加害他人達到法律規定的傷勢等級,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承擔民事責任,這也是我們無疆人說的‘踩上高壓線’。徐校長的話還有兩點欠缺:第一,黃某是否構成犯罪,是不是罪犯,沒有經過法庭判決,誰也不能妄下結論;第二,即便黃某是罪犯,替罪犯說話也是未嘗不可的。律師就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為被告人作罪輕或無罪辯護,以前,一些專家教授還被指定為*、江青反革命集團辯護呢?”徐校長聽後釋然,張院長跟進說:“關鍵是要找到法律上的依據。從你反映的情況看,至少表明兩點:一是黃某在致傷他人之後主動叫村幹部報案,沒有負案潛逃,這是法定情節;二是黃某在公安機關和公訴機關審訊時坦白交待、供認不諱,這是酌定情節。假如,現在只是假如,有這兩個情節,在法庭上得到認定,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要相信法律嘛!”

徐校長還有猶豫:“聽說被害人黃石水的一個親戚在市檢察院當反貪局長,還有一個親戚在你們法院當庭長。黃石水到處揚言要告倒黃志剛,要叫黃志剛坐上十年八年牢獄,不然要上訪鬧事。”

張院長說:“我們要看他是怎麼說的,更要看他是怎麼做的。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向我提到這事,更沒有人來說情。他黃石水不懂法,反貪局長會不懂法?法院庭長會不懂法?法律不是為某個人設定的,全國人民擁有同一部法律,你明白這個意思嗎?”

第五審判庭門前的休息室蹲著站著很多人,盡是案件當事人的親戚和熟人。該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法律規定應不公開審理,這些前來參加旁聽的群眾被隔離在審判庭外面,嘰嘰喳喳,聲音嘈雜。凌子鼐跟著廖副院長撥開人群擠進審判庭,守門的法警便把門堵上。

審判庭內,莊嚴肅穆。

黑裡透紅的審判臺中央上方,鮮豔的國微格外引人注目。審判臺中央審判長的法椅比兩旁的審判員的法椅略高。審判臺正中下邊是書記員席位。一邊是公訴人席位,兩個穿檢察服的青年人從公文包中取出一宗案卷,形情嚴肅。緊靠一張椅子坐著被害人黃石水,面無表情。另一邊是代理人席位,兩個穿律師服的中年人交頭接耳竊竊私語,不斷點頭。

凌子鼐和廖副院長在旁聽座上找了個位置坐下,旁聽座上別無他人。凌子鼐很少來旁聽刑事開庭,心裡難免緊張,不象旁邊的廖副院長泰然自若,以分管領導的身份來觀摩庭審活動。

這時,劉副院長和經濟庭的劉慧明副庭長從審判庭一側的合議室裡走了出來,徑直走到旁聽座上,對廖副院長點點頭,在邊上坐了下來。不一會,少年法庭的小王也從合議室出來走到書記員席位,大聲宣佈法庭紀律,隨著小王的一句“現在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全體起立!”審判庭端坐著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少年法庭葛隱騫副庭長和老鍾審判員、小方助理審判員從合議室穩步走上審判臺。凌子鼐注意到,連劉副院長、廖副院長、劉慧明副庭長都在向審判長審判員行注目禮,態度還很虔誠。凌子鼐莊重地把身子挺得筆直。

葛隱騫副庭長親任審判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莊嚴宏亮的“帶被告人黃志剛”聲音落下,一個顫抖抖的年輕人在兩名裝束威武的法警的武裝押解下走到被告人席位。一個法警給他解開手銬,讓他坐在特製的鐵椅上,再將橫檔鎖住,黃志剛兩隻手扶著橫檔,一直耷拉著頭。

刑事訴訟非常簡單,黃志剛如雞啄米似的供認了全部事實,稱沒有什麼可以辯護的,表示聽候法庭處置,怎麼判刑都能接受。於是,訴訟只是一道程式,定罪量刑是合議庭法官的事情。接下來的民事賠償訴訟卻遇到麻煩,黃志剛堅持認為,一是黃石水要先賠黃木生的醫療費,再談自已賠黃石水的醫療費;二是自已傷人會承擔責任,不要連累家人賠償。葛隱騫副庭長是十分細心的人,解釋說,被害人黃石水起訴被告人黃志剛傷害賠償是一案,黃木生是否起訴黃石水損害賠償是另一案,兩案不能相混。黃志剛是未成年人,其民事責任由監護人承擔,法庭依法執行其家庭財產。艱難的民事調解過程中,黃石水把目光投向劉慧明,劉慧明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突然,黃石水大喊:“錢有鳥用?我不要他的錢,我要他坐上幾年班房。法律是公正的。”黃志剛也在發蠻:“坐就坐,我怕你不成。你不要擺錢架子。”事情一下變得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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