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死在我手裡,我照舊走過去,快到的時候,吳雪忽然笑嘻嘻地對我說,“我們在遊戲裡接吻吧!”
對於她這麼裸露的語言,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但還是走了過去。
我指揮著人毫無戒備地衝了過去,當我離她只有公分的時候,她突然抬起手槍,正正擊穿我的頭部,幾位觀戰的網管異口同聲地說,“哇塞!老魚,牛啊!竟然被屍首用手槍暴了頭。”
顏面無存,英雄一世,竟然落得如此下場,吳雪還在雪上加霜,得意地說,“本姑娘略施小計,你就得俯首稱臣!看來色狼就是比一般狼好套,哈哈哈!”
我棄機下網,發誓以後再也不跟吳雪來打CS。 。 想看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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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們的關係越來越近,知道有一天她拍了拍我的肩膀,說,“跟你商量個事兒。”
我說,“這可是你頭一回用商量的語氣和我說話,那你說吧。”
她猶猶豫豫、吞吞吐吐地說,“以後我每月的伙食費都交給你,怎麼樣?”
我先是一臉愕然,然後問,“你要絕食了?”
吳雪哭笑不得,她說,“我的意思是說錢放一起,而我的吃喝拉撒就你負責安排了。”
我更惶恐,便說,“這怎麼成,吃喝撒也罷,可“拉”這事兒我怎麼能安排?”
那一刻從臉色和眼神可以看出,吳雪最想做的就是一腳把我踹到樓下面去。不過話是點到為止,我在不經意間已謝絕。後來,她很快又若無其事了,笑了笑說,“看來現在還早。”那句話讓我更摸不著頭腦。
後來我獨自琢磨回味,發覺這事從一開始就不對頭,首先黃昏是我一天裡頭腦最清醒的時候,不可能由於衝動而作出什麼不妥當的決定——要知道戀愛這種事往往是在神智迷糊的狀態下促成的,清醒的人很難做到。
再見面的時候,吳雪又提出一個折衷方案,我不好意思再否定。她只要求我做她男朋友本應該做的其中一部分事,包括陪她看電影、逛街等公開場合的行為,至於其他權利和義務,由我願意。從朋友的角度考慮,她所要求的事並不算很過分,我也相信我倆之間應該存在著一個“納什均衡”,可以將雙方受到的傷害最小化同時讓快樂最大化,所以我不會退避三舍,吳雪也不能得寸進尺。我提出的唯一的條件就是約會開銷AA制,當然她要全付了我也不會反對。
吃飯時我們AA制不太好區分,於是約定輪流請客。即便如此,我消耗的費用還是很龐大。因為我請的時候,吳雪常常拉上浩浩蕩蕩的親友團,搞得跟參加超女大賽似的。我知道她是想將我倆戀愛的假象變成一種輿論事實,卻也聽之任之,因為反覆解釋實在太麻煩,我最怕麻煩。麻煩好比放鞭炮,點燃一支,就會接二連三地響起,直到最後全部都粉身碎骨時,才會停止。我最喜歡簡單,所以做任何事都會把事情簡單化。
吳雪只要跟我在一起,這丫頭就會心情舒暢,胃口大開,絲毫不遜色於《西遊記》裡的豬八戒。
有一次,她興高采烈地對我說,“昨天好姐妹過生日,我一個人吃掉二十一串羊肉串,兩隻燒餅,三條火腿腸和一個雞翅漢堡,還喝了三瓶青島。”
我並不感到意外,因為早就在學校裡就聽過有女生叫她大胃王。 電子書 分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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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打籃球,每次我打球的時候吳雪都會在球架旁邊看著我,說是為我安全著想,事實上我知道里面真正的原因。
在我們學校,每天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女孩子在籃球場上左顧右盼地轉悠,以便給剛剛尋找到的目標製造接近自己的機會,最常見的就是一顆球無意飛出場外,然後一個女生像黃繼光一樣挺身而出,在空中用柔弱的身軀攔截住這顆球,再倒地不起、痛苦###,硬要場上的某個男生送她到醫務室,這樣的事時有發生,而且都有了結果,以至於後來大部分來打球的男生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些別有用心的男生三番五次地傳球失誤和投大籃,令真正來打球的男生煩惱不已、連聲嘆息。吳雪怕我在染缸裡泡久了會變色,所以她來此就是要監視我,順便給我帶水。
每次我打三班兒上場的時候,吳雪都會和剛打下場的那一組隊聊得火熱,是那種讓外人看來可以讓生米煮成熟飯的溫度,讓我在球場上打得心不在焉、失誤連連,可謂是醋罈子打翻了一個又一個。
那天,我終於忍不住,在打完球后對吳雪生氣地說,“你和那些小黑臉聊什麼呢?聊得那麼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