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一章:神器與神(1 / 3)

小說:影視獵魔人 作者:忘川三途

傳奇魔械,災厄之匣!

雖然還沒有實戰演練,但就裝備等階與裝備屬性而言,這件武器已經達到了羅寧的預期,相信實戰的威力也不會讓他失望。

“差不多了!”

羅寧將潘多拉收入儲物空間,望著歸於平靜的分解爐,取出彌諾陶洛斯迷宮崩解時得到的黃金鑰匙,準備檢驗一下這件東西的用途。

鑰匙通體金黃,做工更是精緻異常,雖然沒有什麼超凡性質的力量湧動,但依舊由內至外的透著一股華麗與尊貴之感,絕對不是凡物。

鑰匙的柱體表面紋刻著橄欖枝,首尾兩端則分別鑄造成蛇與鷹的形狀,蛇眸平靜,古井無波,鷹眼凌厲,殺機畢露,皆是栩栩如生。

這是件什麼東西,又有什麼作用?

羅寧不知道,也不想鑽研太多,直接把這黃金鑰匙拋進了分解爐。

管它什麼東西,只要能夠分解,他都來者不拒。

結果……

“該物品不屬於戰利品!”

“無法進行分解!”

“該物品高出分解爐兩個等階以上!”

“無法進行熔鍊!”

系統冰冷的提示聲響起,星雲漩渦隨即轉動,將那枚黃金鑰匙給吐了出來。

“嗯!”

羅寧接住黃金鑰匙,望著不予接受的分解爐,眼中閃過一絲驚異。

分解爐雖然名叫分解爐,但並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分解的。

它只能夠分解羅寧得到的戰利品。

但這戰利品的判定,有一個明確的界限,那就是必須參與戰鬥。

只有參與戰鬥的物品,才能在對方死亡後,成為羅寧的戰利品。

舉個例子,假如羅寧幹掉了一頭巨龍,那他的戰利品是什麼?

一般來說都是巨龍的屍體,或者巨龍在戰鬥中使用的各種物品。

但巨龍大多身價不菲,它們留下的寶藏,也是羅寧的戰利品嗎?

不是,起碼在系統的判定中不是,因為這些寶藏並沒有參與對羅寧的戰鬥。

只有參與戰鬥的物品,才能得到系統承認,成為可供分解,可供展覽的戰利品。

系統為什麼要這樣判定?

羅寧也不太清楚,或許是一種規避限制。

要是沒有這個限制,羅寧哪兒還用辛辛苦苦的打怪,直接花錢收購超凡生物的屍體上展覽牆,坐在事務所裡等著吃經驗升級就行了。

系統顯然不會留下這種漏洞給羅寧坐享其成,不要說購買,就是羅寧去打劫,搶來大量超凡生物的屍體,系統也不會給予承認。

必須參與戰鬥,這是一個明確的判定界限。

而這枚黃金鑰匙,是在彌諾陶洛斯死亡之後,迷宮空間崩毀的時候出現的,根本沒有參與對羅寧的戰鬥,自然沒有辦法成為戰利品。

不是戰利品,就不能分解展覽。

雖然分解爐還有另外的功能,可以將不屬於戰利品的物品作為材料熔鍊,讓羅寧鑄造各種武器裝備。

但……

這把黃金鑰匙的等階太高,分解爐竟然無法將之熔鍊。

作為事務所的特殊建築,分解爐的效果不用多說,毋庸置疑的強悍,甚至可以分解/熔鍊高出自己一個等階的戰利品與材料。

但現在分解爐卻無法熔鍊這把黃金鑰匙。

這說明什麼?

說明這把黃金鑰匙高出了分解爐不止一個等階。

現在分解爐的等階是傳奇,高出一階是下位神器,高出兩階是中位神器,高出三階是上位神器,高出四階就是主神器。

也就是說,這把黃金鑰匙保底也是一件中位神器,甚至可能是高位神器,乃至於主……主神器雖然不太現實,但中位神器是肯定的了。

中位神器,聽起來或許不算什麼,甚至有一種廉價的感覺,畢竟這個世界上強者如雲,地獄的撒旦魔王,聖堂的六翼天使,還有奧林匹斯與阿斯加德與阿爾達神系,都存在著眾多主神級別的強者。

在眾多主神的光輝之下,中下位的神祗難免黯然失色,顯得廉價起來。

但廉價的只是神祗,並非神器。

神器神器,是神祗級別的武器,不是神祗持有的武器。

這兩個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

神祗的珍貴程度遠大於同等位階的神祗,根本不存在你一個下位神祗,就一定擁有一件下位神器的事情。

除非你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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