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易中海扣留的烈屬慰問品,摺合現金一百二十塊錢,收到易中海賠償的精神損失費三百八十塊錢。下面還有張彪的名字,還按了手印。
一大媽收好收據,然後問道:
“張彪,我知道老易做的事給你們一家三口帶來了很大很壞的影響,但現在你們一家三口都平平安安的回來了。
所以……”
張彪挑眉看著一大媽道:
“所以你想讓我放過他?”
一大媽趕緊點頭,張彪嗤笑道:
“易大媽,先不說易中海汙衊我是逃兵的事,就因為他徒弟要結婚就把我媽和我奶奶逼回鄉下,住在一個到處漏風的破房子裡七年,這七年來她們吃不飽穿不暖,天天提心吊膽,擔驚受怕。
我媽的年紀還沒你大吧,但現在看著比你老多了。
我參軍離開的時候我奶奶健步如飛,現在呢?不說皮包骨頭,但看著已經風蝕殘年了。
易中海之所以判了五年是因為我沒追究街道辦事處失職,街道辦事處沒提他矇蔽政府的罪名。
在我看來,判五年已經是輕的了,讓我放過他,給他求情,你認為可能嗎?”
“這些我都知道,可如果老易坐五年牢那我們這個家就散了啊。你就當可憐可憐我這個生不出孩子的人,好歹給我留個能依靠的人。”
“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我晚回來兩年,我的家會不會散?”張彪歷聲反問。
“我給你三千塊錢,給你當補償,好好給你母親和奶奶補補身體,有了錢他們在家享福就行,她們再也不用操心錢不夠用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