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撓了撓他蓬鬆的頭髮,翻身上馬,但還是禁不住對面前的火槍騎兵們說出了自己的心聲,他不習慣這樣接受一大批人的禮節,總覺得有點怪怪的。
“高貴的海德閣下是個謙虛的人,他剛剛連盔甲都不穿,就單人獨騎殺進數十頭混沌野獸之中,僅僅一次衝鋒就刺死了它們的頭目,殺得這些醜惡的野獸落荒而逃,整個戰鬥中他一人殺死殺傷了十來頭混沌的兇惡野獸,這事蹟足夠當得起你們的敬意。”
老洛倫縱馬同這些騎兵們並肩而行,他揮動他的銅手,用自豪的聲音告訴他們海德的事蹟。這使火槍騎兵的佇列中出現了小小的sāo動,有人開始交頭接耳起來。
“我勇敢的小夥子們,讓我們對海德閣下的英勇致敬!”
那身著皮袍的胖主管也騎上了他的騾子,他拉住韁繩,對他的部下們做了個手勢,然後用左手拔出腰間的喇叭口轉輪發火手槍向空中開了一槍,響亮的槍聲與硫磺味的白煙在空中瀰漫著。
“向勇敢的海德閣下致敬!”
當指揮官發出召喚後,這些穿著胸甲的火槍騎兵們整齊的給海德致了個禮,然後一同拔出腰間的長管手槍對空shè擊,聲震雲霄。他們的聲音和著槍聲,在海德的耳邊迴盪著,這讓海德的臉有點紅起來。
這些騎兵們的傾心敬禮,倒不是光為了追隨領導,也並不是打算拍什麼聖米登蘭家族的馬屁。而是因為他們不但聽見了老洛倫的描述,更是清楚的看見了海德那沾滿鮮血與獸毛的旗矛與寶劍,看見了他與他戰馬身上的斑斑敵人血跡的原因。這些火槍騎兵們很清楚,這位只穿著一件寬袖外套就殺敗混沌獸群,而且絲毫無傷的青年騎士,是值得他們致敬的物件。在戰場上的軍人只崇拜勇者,正如老洛倫說的那樣,勇士值得戰士的敬意!
營地門口計程車兵們拉開了拒馬,排成兩行迎接兵站主管與海德等人的歸來。等這一行人都走進了大門後,他們迅速的拉起了楊木的短吊橋,收回了拒馬,然後將塗著厚厚防火泥土,畫有符文標誌的結實橡木大門緊閉起來。這一切都做得那樣迅速而井然有序,說明了這些門衛都是訓練有素的軍人,平時看起來的心不在焉,只是一種表象,一到緊要關頭,這些戰士就馬上以行動證明了他們的素質。
“混沌野獸和北地強大的混沌軍團不同,它們是低智商的半人半獸,沒有好的組織與武器。這些傢伙平時主要活動在帝國的中部林區,組成混亂的獸群襲擊村鎮或無防備的城市。但當混沌風暴來臨之時,它們也很容易被混沌軍團接納,為它們所用。根據你們的描述來看,這些傢伙可能是得到了北方混沌軍隊的指令與煽動,妄想襲擊我們的補給線。”
身著皮袍的胖主管坐在他的木椅子上,對老洛倫與海德分析他對混沌蹤跡的意見。這正是午飯的時間,他叫來勤務兵,在兵站中心的一座木質瞭望塔下支起桌椅,擺上了熱騰騰的蒸風鵝,烤牛肉,切香腸和煎土豆四個菜,又拿來了新烤的麵包與小桶的葡萄酒,邊吃邊聊起來。
“芒特,就我剛才的交手來看,這些混沌野獸的實力一般,我輕鬆的砍倒了一堆。但它們跑得很快,可能是大部隊的前衛斥候。不過這裡是基斯里夫的南境,距離它們的活動區很遠,而且大部分地方是草場,林地很少,野獸們沒法隱蔽,它們的兵力不會很多。當然,問題是我們的防禦怎麼樣,戰爭的勝負永遠是靠自己的手把握的。”
老洛倫揮了揮他的銅手,提出他自己的看法,然後一口氣喝下一大杯深sè的葡萄酒,在剛才的交戰中,他確實有些渴了。
“洛倫,你的意見我是大致上同意的。混沌野獸的長處在於奇襲,它們很難攻擊有準備的城寨陣地。雖然我們現在不屬於一個公國,也並非相同的部隊,但你是我幾十年的老大哥,也是我尊貴的客人,我可以把這兵站的實力都告訴你。”
名叫芒特的胖主管咬了一口風鵝,擦擦嘴上的油跡,繼續和他的客人們分析當前的局勢。
第二十四章 黑雲壓城時
() “我目前管理的這個瑞克兵站,大約有一個不滿編中隊的弓弩火槍手,其中弓手半小隊,弩手一小隊,長管火槍半小隊,外加兩小隊短戟兵,十五個火槍騎兵,總共有一百八十多人的衛兵。防禦在這後方地段的兵站裡算比較好的了,當然,這是因為我們遠征大軍的一座後方主要醫院設在這裡的原因。”
這披著皮袍的胖子頓了頓,喝了口酒潤潤喉嚨。海德則下意識的皺了皺眉頭,這是因為在這青年的潛意識裡,這個兵力數字似乎太小了點的原因,在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