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啥……偉大的王喲,請為您計程車兵指明方向吧。”邁出的腳步停下,想到又要被小傢伙吐槽路痴,我連忙說些好聽的話,先堵住這小不點王的毒舌。
“哼噠,真素個沒用的坐騎噠,敵人就在前面,給本昂衝噠。”嘴裡傲嬌著,小傢伙還是很受用我這句話,將勝利之劍往前一指。
我立刻順著那邊埋頭衝刺。
“笨蛋,方向偏了,偏了噠。”
小亞瑟王的勝利之劍斜著向另外一邊指去,我立刻拐彎。
“又偏了噠,乃這個大笨蛋,路痴坐騎噠。”
一路被小亞瑟王喝斥,到也有驚無險的來到了迷霧外區。
哼哼,身邊有一隻導盲犬就是好。
一路被小亞瑟王罵的個慘兮兮,懷恨在心的本德魯伊,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吐槽的好機會。
這裡並有派遣精靈士兵守衛,想來是想到黑龍艾利亞斯的強大,就算派了士兵巡察守衛也無濟於事,反而會白白犧牲掉性命,乾脆放在一邊了。
我和小亞瑟王,很順利的穿過迷霧,來到那片黑白色的世界,站在石碑腳下。
經亞瑟王的點明,我才發現,石碑腳下的確有一個淺淺的,十分不起眼的凹槽,圓溜溜的形狀,恰好和一枚銀幣的大小相仿。
這裡就是那個丟失的重要零件的放置點了。
“話說回來,究竟是誰把這個零件給偷走了?”我喃喃著,心裡尋思道。
心理面第一個浮現出來的懷疑物件,就是那些四海為家,喜歡到處冒險尋寶的流浪者。
也只有他們,最有可能會找到這種偏僻的地方,而外圍佈置的迷霧,更是會讓他們覺得裡面藏著什麼好東西,因此闖進來,將那枚重要零件取走了。
不過冷靜下來思考了一會,流浪者的嫌疑,似乎又慢慢變小了。
這是建立在對流浪者的深刻了解,因為在我身邊,就有一個頂級的流浪者,自稱盜墓之王的菲妮。
雖然在成功進化成偽娘以後,她就金盆洗手,沒再幹老本行了,不過那些經驗知識,卻並沒有忘記,從她那裡,我瞭解到了許多關於流浪者的事情。
身為流浪者,最基本的一條要則是——保命。
流浪者並不像冒險者那般,將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歷練升級上,所以他們的實力普遍不高,哪怕經驗再怎麼豐富,也彌補不了實力上的缺點。
所以一名能夠活得滋潤的流浪者,他所體驗出來的最老道,值得其他流浪者學習的地方,就在於能夠判斷哪些地方能去,哪些地方不能去。
就比如說菲妮吧,她以前還是菲尼克斯,還是盜墓之王的時候,等級還不到四階,連巫師最重要的保命技能瞬移都還沒學會。
她為什麼能在危險重重的古墓之中,穿梭自如,閒庭信步?
道理很簡單,菲妮告訴我,就一句話——那些她覺得有危險的,有無法破解的陷阱機關的地方,她從來不去。
暗黑大陸的文明可以延續到幾十上百萬年前,因此,流落在這片土地上的古墓,也如同繁星一樣,數不勝數,那些安全的,可以找到不錯的葬品的古墓,都盜之不盡,為什麼非得去闖危險的地方,菲妮如是說道。
所以,流浪者一般不會去他認為沒把握的地方探險尋寶。
而這片迷霧,是聖法之賢騎士菲米娜所留下,我就不信哪個流浪者能夠破解,所以這些迷霧,對他們來說都是有可能隱藏著危險的地方,只要腦子正常,沒覺得自己已經活夠了的流浪者,一般都不會冒險闖進來探個究竟。
當然,也不排除真的有這種不要命的流浪者,只不過嫌疑可以略微降低一些。
然後第二個嫌疑分子,是小矮人。
雖然說,這些小老鼠算得上是庫拉斯特森林裡最聰明,最有頭腦的土著——除了精靈和那些強大的魔獸以外。
小矮人的巫師,甚至能夠簡單的說一些大陸通用語,它們的智慧已經十分接近於人類……的一個弱智,石碑外圍的迷霧,所散發出來的未知危險氣息,足夠阻攔它們的腳步。
但是,這些【智慧】的小矮人同樣有一個特色。
那就是一旦肚子餓起來,智商會直線下降到負數,就比如說上次,我看見的那個淪陷在河底猛獸口中的一小隊小矮人,它們就是最好的例子。
明知道河底下藏著一頭猛獸,下水肯定是十死無生的局面,連一絲生還的機率都不存在,但是肚子餓到了極點的它們,依然無腦的選擇了下河撈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