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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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李斯變節(2)

李斯力主焚燒詩書在天下人尤其是讀書人心中留下了難以清除的不好名聲,這種惡劣印象甚至一直持續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李斯一直主張以法治國,是強硬派。所以,李斯自己應當知道在得人心方面遠遠不及蒙恬。

皇長子扶蘇和蒙恬的關係是李斯的一大心病。在李斯和扶蘇的關係上,最大的問題是政見不同。扶蘇和李斯的共事是比較早的,秦始皇坑術士之時,扶蘇進諫勸阻。可見,扶蘇至少此時已經參與朝政了。如果此推論成立,那麼,扶蘇與李斯至少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已經同朝共事了。但是,在那年秦始皇一怒之下大坑術士,扶蘇極力勸諫,而此時的李斯卻沉默不語。坑術士是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一件大事。李斯在秦始皇坑術士之時的態度,是支援,還是不敢表示反對?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李斯支援秦始皇坑術士的可能性很大。從建言郡縣制到主張焚詩書,秦始皇和李斯的見解都高度一致,他們都是極端*的提倡者、施行者。因此,在坑術士這一問題上,李斯與秦始皇意見一致的可能性遠遠大於分歧。這種政見的不同自然導致了李斯與扶蘇關係的不協調。

扶蘇因為勸諫秦始皇不要坑術士而被貶邊地,擔任蒙恬統率的長城軍團的監軍。從公元前212年扶蘇被貶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故,扶蘇在邊地與蒙恬共事兩年多,他與蒙恬的關係自然遠遠勝過和李斯的關係。其中最重要的是,蒙恬並不是焚詩書、坑術士的積極提倡者與支持者,因此,也不可能在政見上與扶蘇發生重大矛盾。所以,扶蘇與蒙恬的關係自然遠遠勝過與李斯的關係。

至於功勞與謀略,蒙恬和李斯不大好相比。李斯的功勞、謀略至少並不比蒙恬差。其中,差距較大的是我們前面講到的三點。

但是,趙高這“五不如”擊中了李斯的軟肋!

李斯只能坦言“此五者皆不及蒙恬”,但是,您又何必這樣苛求我呢(而君責之何深也——《史記·李斯列傳》)?

第二個回合,趙高仍然未能成功。

第三個回合。

趙高並不死心。第三個回合一開始他就直接挑明瞭三點:一是秦國被罷免的丞相、功臣沒有一位最終有好下場;二是扶蘇稱帝一定會重用蒙恬;三是胡亥適合當皇帝。

趙高說,我入秦宮二十多年來從沒見過被秦王罷免的丞相、功臣有封爵而且還能傳給下一代的,大都以被殺而告終,幾乎都沒有好結果。在始皇帝二十多個兒子中,長子扶蘇最有本領,扶蘇一即位稱帝定會重用蒙恬為丞相,您就不可能封侯還鄉了。我受皇帝之命教育胡亥習學法律已有多年,從沒見過他有什麼錯。在秦始皇的兒子中,沒人能趕得上他,他是最合適的皇位繼承人,可以讓胡亥承繼大統。

李斯回答,您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去吧!我李斯只知道“奉主之詔,聽天之命”。我只按照皇帝的詔令去辦事,至於自己的命運還是聽從上天安排吧,我考慮這些幹什麼呢?

趙高這第三回合最為厲害,因為他明確講的這三點都是關係李斯利害的問題。秦國被罷免的丞相自古無好下場,扶蘇將會重用蒙恬,胡亥最適合當皇帝。篡改遺詔的意圖非常明白!但是,李斯不為所動。如果李斯一直這樣堅持到底,趙高、胡亥還真是沒有辦法,他們的陰謀絕對不可能順利得逞。李斯是丞相,堅決執行秦始皇遺詔是他的神聖使命。他若不同意,胡亥根本無法稱帝。

三十五 李斯變節(3)

趙高的第三個回合又告失敗。

第四個回合。

趙高鐵了心,一定要拿下李斯。因為他篡改遺詔的意圖已經暴露無遺,他已經沒有了退路。李斯如果以此治他的罪,他可吃不了兜著走;儘管李斯此時並未有意追查他,但是,趙高不能退。

三次失敗的趙高又會用怎樣的手段攻克李斯呢?

利害!趙高深信只有“利”與“害”才可以攻克李斯。所以,趙高以“安”與“危”的相互轉換為話題繼續進攻李斯。趙高說,“安”可以轉化為“危”,“危”可以轉化為“安”。如果一個人連“安”與“危”都掰不清,根本談不上智慧。

李斯繼續堅持他的為臣底線——不背叛,趙高繼續堅持他的謀反計劃——不放棄。李斯的回答完全是從感恩的角度出發。他說,我本是上蔡的一介布衣,被皇上破格提拔成為丞相,封為徹侯(《史記》中寫作“通侯”,是避漢武帝劉徹的名諱),子孫都是因為我才有了尊位和豐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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