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扶蘇。

一說是李斯因私利而屈從趙高(簡稱屈從說)。

先談雙簧說。

雙簧說的主要論據是李斯與扶蘇政見不合。焚書令是李斯的建議,扶蘇對焚書令並未表示異議,因此,我們不知道扶蘇對李斯建言的焚書令究竟是何看法。坑術士不是李斯的建議,但是李斯未表示反對。當時方士們背後誹謗秦始皇,觸怒了龍顏。所以,秦始皇下令坑殺術士。扶蘇極力進諫,他在這個問題上和其父秦始皇政見不合。在坑術士的問題上由於李斯沒有建言,也沒有反對,因此,很難判斷扶蘇與李斯的政見是否一致。再說,李斯和趙高演雙簧又是演給誰看的呢?政變本來就是在非常機密的狀態下進行的。所以,趙高和李斯在改遺詔、立胡亥的問題上演雙簧的說法恐怕站不住腳。

再談屈從說。

趙高找李斯要求篡改遺詔、另立胡亥談得並不順利。經過六次過招,利誘、威逼、恫嚇,軟硬兼施,反覆較量,反覆權衡,李斯最終無奈之下才同意了趙高的意見。

如果我們細細地讀一讀《史記·李斯列傳》就會明白,趙高六次過招,李斯六次接招,最終才被趙高制服。第一回合李斯告訴趙高,篡改遺詔、另立胡亥是“亡國之言”。第二回合,趙高擺出了李斯的“五不如”(五個不如蒙恬的方面),李斯的回答義正詞嚴,我只知道遵守遺詔,不想個人安危。第三個回合,趙高強調扶蘇稱帝必重用蒙恬,這已經直接威脅到李斯的現實利益,李斯回答,我只知道“奉主之詔,聽天之命”。第四個回合,趙高大談“安”、“危”,斥責李斯不識時務;李斯大談主恩,絕對不能負主之命。第五個回合,趙高使出殺手鐧,以胡亥壓李斯,李斯堅持易太子必致國亂。第六個回合,趙高大講順其意之“利”,逆其意之“危”。李斯此時再也堅持不住,這才表示屈從。 。。

三十五 李斯變節(5)

我們細讀趙高與李斯的六次過招,不能不承認李斯是屈從而非迎合,是受到脅迫而非心甘情願。雖然從實際效果上看,屈從與迎合的結果一樣,脅迫與甘心等值;但是,這一問題涉及對李斯個人的評價,不可不辨。

總有些時候,人要面臨痛苦的選擇。選擇應該選擇的是勇敢,選擇不該選擇的是無奈;放棄不該放棄的是懦夫,放棄該放棄的是睿智。

貝多芬曾經說過:“就是為了御座,也絕不背叛真理!”可惜李斯不是貝多芬!

李斯的變節原因主要是怯懦與無奈,但是,李斯的變節也有著深刻的背景。

李斯是繼呂不韋之後走上秦國政壇得到秦始皇信任的老臣。秦王嬴政十年(前237)呂不韋罷相,李斯上《諫逐客書》,大受秦始皇寵愛,從此成為秦始皇身邊的重臣。從這一年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沙丘病故,李斯主政二十七年。在這近三十年的執政期間,李斯一直深得秦始皇的信任與重用。

李斯與秦始皇的關係是君臣遇合的經典,是李斯的緣分。

但是,“緣”不過是天時、地利、人和等各種外部條件的集合,一旦加入某個泰山刻石,傳為李斯手書。新元素,無緣可能成就奇緣。所以,無緣未必無份。

李斯力主先滅韓,秦始皇付諸實踐,率先滅韓;在秦始皇兼併六國、統一天下的過程中,李斯始終是秦始皇的堅定支持者,也是秦始皇統一天下的功臣之一。應當說,此時期李斯的主張基本是正確的,它保證了秦始皇在併吞八荒的過程基本沒有發生失誤。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李斯力主郡縣制,堅決反對封建制,保證了中央集權制的鞏固。李斯奉命撰寫了《倉頡篇》,成為秦始皇統一天下文字的範本之一,為中國文字的統一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李斯力主焚詩書、廢私學,促使秦始皇下達焚書令,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其實,李斯本人就是荀子所辦私學的受益者,設想如果在先秦就取消了私學,李斯跟誰去學“帝王之學”呢?

秦始皇曆次巡遊天下,李斯都護駕隨行,併成為秦始皇各地刻石的撰寫者。因此,李斯的刻字歷經兩千多年的風雨卻得以儲存,至今人們尚可一睹其書法的風采。

李斯的兒子個個“尚主”,娶了秦始皇的女兒為妻;李斯的女兒個個都嫁給了秦始皇的兒子(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這是什麼關係?姻親關係。

可見,秦始皇與李斯的關係是如何不一般。

李斯的長子李由擔任三川郡的太守,李由回京城咸陽,李斯在家中備酒宴,朝中文武百官全部到家中祝賀,李斯家門外的車馬有數千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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