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公室裡聽聽彙報,不會有人到實地考察核實……所以,好歹拿出一份材料,應付一下就行了。“代寫”生意火爆卻很少聽說被揪出,足以說明“代寫”或“照搬”的風險確實不大。
也許有人要問:修文縣的“照搬”不就出“事故”了嗎?是的。但要明白:任何作業都不可能完全杜絕“事故”的發生。再者,修文縣此次“事故”也帶有很大的偶然性。看完報道,我就在想:假如修文縣照搬的不是同在“督查第七組”督查範圍之內的鄰縣而是千里之外某個縣的彙報材料;假如修文縣在照搬的時候,章節做些調整、文字稍作修改,而不是機械地照抄;假如修文縣照搬的彙報材料中沒有出現“全市”這樣的硬傷……督查組還會發現“照搬”嗎?
形式主義當然是重“形式”和“表面”的。但“形式”也要做得冠冕堂皇,在“表面”看來也要像模像樣。“合格”的形式主義,不會讓人一眼就能看到那是“形式”,至少不能“穿幫”或者出現硬傷。鄰居剛演過的戲,你緊接著又演;明明是一個縣,卻去總結“全市”的工作……這在“形式”上也說不過去嘛。有道是:“認認真真走過場。”修文縣連“走過場”都不認真,這就突破了形式主義的底線,被揪出來示眾也就在所難免了。
不管怎麼說,修文縣的此次照搬都是一次教訓。不過,這次教訓可以作出兩種解讀:一是幹工作一定要踏踏實實,不能像修文縣那樣敷衍塞責;一是走過場一定要認認真真,不能像修文縣那樣沒有技術含量。至於哪一種“教訓”更有市場,取決於各級政府及其幹部的工作作風。就拿檢查工作來說,如果還是滿足於坐在辦公室裡聽聽彙報,那麼照搬彙報材料之類的事情不僅不會消失而且還會愈演愈烈——只有“克隆”技術會不斷得到提高。
寫作心得
除了判斷句和設問句兩種形式之外,評論標題也可以採用“片語並列”甚至是“詞彙羅列”的形式。這樣的標題既沒有判斷,也沒有提出問題,只是列出文中的兩個或多個片語或關鍵詞。當然,這兩個(或多個)片語之間應該是有聯絡的——要麼讓讀者感覺到二者之間存在某種關聯,要麼讓讀者驚詫於二者的並列,從而產生進一步閱讀的慾望。本文應該屬於第一種情況,即“彙報材料‘照搬’”與“形式主義‘穿幫’”之間的關係隱約可見,但又不是非常清晰。本書第一輯中的《“一元救災款”與“千萬元罰單”》則可以歸於第二種情況。
和《……與……》類似,還有一種《從……到……》的標題句式——前者是兩個片語的並列,後者是兩個片語的連貫。比如2003年我曾寫過一篇題為《從“100%支援率”到“全民共討之”》的文章,評論的是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倒臺前後的兩種天壤之別的現象。一般來說,這種片語並列或連貫的標題比較適合雜文。在新聞評論中,這類標題並不多見。
供應量>成交量=“供大於求”嗎
曾有樓市資料顯示:2007年12月,上海共有萬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入市,成交量則約萬平方米。當時媒體援引業內人士的分析稱,“上海當年度首次出現供大於求”,“ 上海住宅市場供不應求的神話已經破滅”。(據2008年1月3日《上海證券報》、《東方早報》)
2007年底由於“一手住房批准預售面積兩年多來首次超過一手住房成交面積”,廣州樓市也出現了“供大於求的市場格局開始形成”的聲音。(據2007年12月19日《南方日報》)
誠如報道所言,“供不應求”一直是困擾樓市的癥結。業界及專家普遍認為,房價畸高並不斷攀升的罪魁禍首就是“供不應求”,因此,房市調控的關鍵就是扭轉供求關係。被視為房市風向標的一線城市廣州和上海都傳來了供求“逆轉”的訊息,這當然是包括筆者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都希望看到的。
可是,兩地的房市真的出現“供大於求”了嗎?細讀報道,我才發現,所謂“逆轉”存在嚴重的誤讀:原來,“供大於求”的判斷直接源自商品住宅供應量超過了成交量——可是,供應量>成交量=“供大於求”嗎?
很顯然,作出“供大於求”結論的人把“成交量”和“需求量”混為了一談。而這二者之間是不能畫等號的。
幾年來,“供不應求”之下的房價持續快速走高。由於開發商“囤地”、“捂盤”以及“炒房”等投機性購房的不斷增加,房價上漲之快簡直到了瘋狂的程度。但“哄抬價格”也是有限度的,開發商也不可能隨心所欲地想漲多少就漲多少。在連續的“跳高”之後,房市終於出現了回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