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3 / 4)

小說:史前女尊時代 作者:青澀春天

硬度適中,用來做牙刷挺合適的。

“阿布族長,這個是我們發現的新果實,給你們送幾個嚐嚐鮮。這個甜甜脆脆的,女人孩子都喜歡吃!!”飛飛族長手中拿了幾個灰不溜秋的泥疙瘩,走了過來。

靈蛇部落雖然不至於忍飢挨餓,可是入冬以後,還是節省了肉食的消耗。他們的早餐,一般是儲存的草籽和果實。他手上拿得這個,是一個族人,在圍獵一個半大野豬的時候發現的。野豬費了他們好大的勁兒,才殺死的。在野豬的旁邊,那個細心的族人,發現了這種可以食用的果實,它們是藏在地下的,難怪以前沒人採集到呢。

這種果實,外皮看起來灰撲撲的,像個泥疙瘩,裡面卻金黃金黃的,吃在嘴裡甘甜多汁,而且還可以飽腹呢!於是,靈蛇部落的族人們,就把那一片的果實全都挖出來,居然有好大一堆呢,足夠他們靈蛇部落兩百多號人吃上幾天的。

上次阿布經過靈蛇部落,曾經用肉類換取了一袋草籽。飛飛族長也因此知道了,這個小兄弟居然有女人了,而且這個女人有怪癖,不喜歡吃肉,喜歡吃一些草籽果實和野菜。所以,早上靈蛇部落發放早餐——這種果實的時候,他想起了這茬,給他們送來一些。

“哇!紅薯!!”看到飛飛族長手中的果實,安兒驚喜地大喊一聲,很不客氣地從他手中接過紅薯,在一個陶器中洗乾淨,放進了剛淘好的米鍋中。太好了!有紅薯粥喝了!!

飛飛族長忙提醒她道:“這個不需要煮,直接就可以吃了,甜脆甜脆的!”

“我知道啊!生著吃是挺爽口的,不過,飛飛族長,紅薯煮著吃或者埋在火堆裡烤著吃,味道也很棒,而且比生著吃更能充飢呢!!”在缺吃少穿的原始社會,如果只把紅薯當水果吃,太可惜了。

“飛飛族長,紅薯——也就是這種果實,你們部落還有多少?我們用獵物交換,行嗎?”紅薯是一種高產作物,而且含有豐富的蛋白質、澱粉和維生素,是一種長壽食品呢!不但紅薯的果實能食用,就是它的莖葉,也是富含維生素礦物質的蔬菜呢!

如果能大量種植的話,即使人不食用,也可以用來餵豬,葉子可以餵羊、牛等牲畜。他們部落不正愁著,冬天沒什麼餵養牲口呢嗎?

飛飛族長眼睛一亮,他用不確定的目光,看著阿布,問道:“老弟,你管好你女人,好好的肉不吃,換什麼……紅薯?這個叫紅薯啊!”

阿布寵溺地看著聽了飛飛的話,皺起小臉的女人,知道她既然提出交換,這東西一定有些用處,便點頭道:“如果……紅薯真如安所說的,好吃又能充飢的話,換一些回去又有什麼?飛飛老哥,你放心吧,今年我們部落囤積的獵物多,一冬天只吃肉的話,會吃膩的!!”

飛飛族長搖頭道:“沒聽說吃肉能吃膩的!用紅薯換肉,傻子才不同意呢!!紅薯我們挖了不少,你們要換多少?”

“你們有多少,我們都換了!!”安兒興致勃勃地插嘴道。因要留著一部分,開春的時候培芽播種,自然多多益善。換得越多,她就能夠多一些解饞。冬天的時候,圍著火爐,靠著香噴噴的紅薯,多愜意啊!

飛飛族長又看了一眼阿布,見他沒有任何要反對的意思,嘴角抽了抽,道:“好!你們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紅薯堆積在另一個山洞中,也就是昨天靈蛇部落的勇士,帶著一部分族人去暫時住一晚上的那個小山洞。山洞不大,能容納六七十人的樣子,有一小半都被紅薯佔據了。

哇!好多紅薯呀!安兒的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她喜滋滋地叫道:“好,好!我們全要了!!阿布,我們全換回去吧!!”

阿布想了想,問道:“飛飛族長,這些紅薯,你開個價吧!需要多少斤獵物?”

飛飛族長想了想,道:“就……就要十隻山羚羊的重量吧!!”十隻山羚羊,怎麼說也有近兩千斤的樣子。這些紅薯大概有四五千斤,甚至更多些。也就是說一斤獵物,換不到三斤的紅薯,也不算太虧!

“呃……如果阿布族長沒有那麼多獵物的話,換一半也成!”飛飛族長似乎覺得自己有些獅子大開口,人家剛從墟市回來,換了那麼多鹽和陶罐,還有上百口子人,帶得獵物再多,也消耗掉了。植物的果實,換取肉類,那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他是不是再減兩頭山羚羊?

他哪裡知道,在回來的途中,泰雅部落幹掉了一群五六十頭草原狼組成的狼群。秋季因為食物充足,草原狼長得膘肥體壯,一頭也能抵山羚羊兩隻的。他的開價,對於泰雅部落來說,不過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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