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過激第一卷 作者:莫再講

文案

十年前,為了從他的束縛中掙脫,他毫不留情的出賣了他

十年中,為了逃出他的追捕,他放棄了成為明星的機會,甘心做一個“搭臉賣書”的暢銷作家

十年後,命運中的兩人還是重逢了

文章型別:

原創…耽美…近代現代…愛情

作品風格:正劇

所屬系列:現代都市

內容標籤:虐戀情深 強強

主角:歐陽明,張炎雲(易唯)┃配角:黑崎,劉平谷,周火生┃其它:一邊虐,一邊愛

第一卷:重見(強制同居卷)

1。重逢

和他再一次見面完全出乎張炎雲的意料,記憶中這個男人明明已經成為了過去,或是說是,他竭力想讓它成為記憶中的一部分。

當他的責任編輯周火生向他介紹這個陌生人的時候,他根本就沒想到這個年青有為、自己所在的出版社最大的金主的歐陽明就是當年的佟明!

十年前,為了自由,張炎雲毫不留情地向警方出賣了他的家,因為那時的張炎雲唯一不可以接受的就是被佟家的力量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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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中,他從沒有為那一天的選擇後悔過。出賣別人自然不是美德,可是他就是個自私的男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可以出賣別人的利益。

彷彿為了讓自己相信他已經從佟家的控制中解脫了一樣,他現在由兩個固定交往的女友,她們也知道對方的存在,她們兩個人也都沒有與他認真。

——大家都只是向彼此尋求著身體與情感上的籍慰,真情付出不是久經情場的他們可以給與的奢侈。

僅僅二十五歲就已經成為著名的推理小說作家,張炎雲知道,自己的成功還是要感謝過去。正是因為那一段的陰暗歲月,從此以後他的人生才會充滿幸運。

在同齡人們還在思考工作,思考未來的時候,他已經憑著《雨月殺人事件》正式與出版社簽約,而後出版的續集《待春宵》是比成名作更受歡迎的暢銷書。可惜在所有人都期待第三部的問世時,他卻已經轉移了方向。

“比起寫為情殺人的女人們的故事,我想寫一些更加男人味道的故事。”

他是這樣對主編解釋的。

“只是以情為主題,讀者遲早會厭倦的。”

於是就有了《暗夜之劍》系列,擁有神秘力量的主人公在男女助手和三個紅顏好友的幫助下,面對一個又一個的神秘事件。

因為已經跳出了以情為主題的寫作框架,《暗夜》系列的風格更加多變,文筆更加得搖曳生枝,即使到了解開謎團的時候,依舊還是充滿懸念。

“高科技讓推理變得更加無聊,所以我也只有在神秘主義上下手了。”

他就是個流俗的人。

“我只想用文字養活我自己。”

所以他才會僅僅二十五歲就有了五十歲的蒼冷,他明白血中流動的慾望。

沒有工作就沒有了生活來源,十年前,他已經明白了金錢的力量。

當然,從出版社的角度出發,他也是難得的每次都及時交稿而且每次的作品都可以帶來利益的好肥羊,所以即使以朋友的立場,他的責編周火生不止一次的認為他浪費了自己的天才,故意寫些流俗的東西,依舊還使每次都被俗套中閃爍的寶石激動得流淚。

“流俗也是沒辦法,作者也是人,不是不用吃飯就可以用藝術、用夢想、用追求活下去的神。我以前就很窮,我明白沒錢是一種怎樣的殘忍。所以,即使被你們認為流俗,我也不會改變。我不想再飢餓,我不會為了藝術而窮困的。”

當時他就是這樣輕捻香菸,告訴自己的責編的。

“也許再過十年,等到我不用再為生計奔波,等我隨便寫幾個字都有人買的時候,我大概就可以清高的藝術了。”

“你這副樣子如果被你的書迷知道,她們真會幻想破滅的。”

周火生無奈的告誡著。

“我們好不容易將你的形象塑造成為一個英俊又冷傲,只是任性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的天才。當然,你那張英俊的臉對女性讀者的吸引力一直都很高。”

“女人果然還是坦白的,為了看一個男人的臉,就一直買他的書。”

他對這種事情已經沒有感覺的。

“我的書對那些女人而言,也就只有臉的附贈品。”

英俊的臉,他承認自己長得很英俊,而且是那種連男人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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