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雜,黑社會、販毒等行為集中起來。
經適房的處理方法
政府提供廉價屋可以考慮。這種香港稱為居屋內地稱為經適房的提供及分配,在內地容易導致貪汙行為。要是能處理貪汙這一關,適當的做法可不是由政府興建或讓私營建築商興建然後限價出售。適當的做法是由政府拍賣土地給私營建築商,指定要裝修好及小單位的面積與變化,然後讓私營建築商在有競爭的市場以市價出售給條件過關的戶口。廉價的優待,是政府利用賣地的所得,以近於樓面地價的錢補貼給條件過關的購買戶。這樣透過競爭的自由市場處理,政府只是少賺或不賺地價,建築商有利可圖,樓房的質量會跟自由市場的取捨相同,除了單位的面積較小其質量不會因為政府提供而下降。換言之,這樣處理會杜絕偷工減料的行為。
流動大軍一條命脈
細想之下,我不贊同政府提供上述的經適房,因為有一個難以解決的困難。目前中國的流動人口還是很多,不少城市一半以上的居民沒有戶籍。可靠的數字我沒有,但剛過去不久的春運期間,三十八天內不計航空的交通客運量達二十八點五億人次!這比總人口多一倍以上,是中國獨有的現象了。在這種各走天涯的人口分佈下,目前不許沒有某市戶籍的購買某市經適房,有欠公允,而如果凡購某市經適房的可獲該市的戶籍,流動者可能因為一點甜頭而被鎖住。流動人口會有下降的時候,但今天不應該用樓房政策來左右他們的選擇。
我認為流動人口對國家的經濟發展是重要的,跟中國的經濟制度配合得好。一個明顯的例子,是三年多前北京推出新勞動法後,數以千萬計的工作大軍流動起來,迅速地減少了失業及工業區的治安惡化。要改善流動人口的生計北京總可以想出比提供經適房較佳的方法,不要以房為誘而把他們鎖住。
要把樓房政策的主導權力下放不打壓樓市,不提供經適房,除了我在上期提出的避免樓市泡沫的方法之外,北京應該做什麼呢?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把樓房政策的主導權力下放到地區政府去,某些地區以市作主導,大部分讓縣作主導,除了提供大概的方針北京上頭不要管。
說過多次,中國的地區幹部一般能幹。
房地產處理不當對他們的生計有肯定的壞影響。這次北京打壓樓市是明顯地損害了地區發展的利益:增值稅之外,地區政府要靠賣地的收入來搞基建及其他開支。如果地區政府可選擇,他們不會抽物業稅。水出魚、魚飲水,抽物業稅會使賣地的收入下降,加上處理物業稅的手續麻煩,對地區的樓房發展比不上只賣地不抽稅那麼有效率。
地區競爭不會搞高樓價
這就帶來一個重要的問題,一個內地的地區政府會不會像香港那樣,搞高地價政策而損害了經濟發展及增加貧富分化呢?經濟本科一年級的理論說,如果土地及樓房的需求彈性係數低於一,政府為了爭取賣地的最高收入會推出土地至該係數等於一而不再放出,過些時日等到需求有所增加再放。這種高地價政策對經濟整體的發展是不幸的。
但內地的地區跟香港有兩處重要的不同:內地的縣際競爭激烈,而地方政府一律重視工、商業的多元化發展。在這樣的競爭侷限下,只著重增加賣地的收入是自取滅亡。
在《中國的經濟制度》那小書內我分析得清楚:增值稅的分成對地區政府重要,而爭取這項稅收要爭取流動的人口給個面子。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地區競爭下,樓價過高是敗局。想想吧,一個縣免費提供一幅大地給一家名牌工廠,怎可以那樣傻,搞高住宅樓價來把該廠嚇跑呢?雖然檔次較低的工人可住工廠提供的宿舍,但職位較高或成家立室的,怎會不考慮住宅樓價?我不是說中國的地區競爭制度好得天衣無縫,也說過還有好些細節要改進。但老人家的理論說,北京放手讓地區處理樓房,在競爭下必有奇效。
給同學出個試題
最後我要提出另一個有趣的觀察。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靠兩項。其一是增值稅,全國劃一為百分之十七,縣政府分成佔該稅的四分之一,即產出增值的百分之四點二五。
其二是賣地的收入,縣的分成佔百分之七十五,不同的地區可有變化。我要說的有趣觀察,是要某區的樓價上升還是下降,單是調校這兩個分成率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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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縣政府的總收入大致不變,提升縣的增值稅分成率而減低縣的賣地分成率,樓價會下降;二者反過來樓價會上升。為什麼呢?這會是香港中學高考的大好試題,不知內地同學的本領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