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活了18年的村子。她在單位,跟別人也說自己的愛人是在村子裡幹農活的。孩子姓羅,這是羅青松堅持的,他可不怕因此而被別人猜疑。這是上天讓他有後了,他高興得就差沒跳起來,把有兒子的事喊給別人聽。
羅青松把自己的出身、家庭、婚姻狀況都告訴了李丹,一點兒沒瞞她。但李丹對此卻一點都不在意。結不結婚,有沒有名分,羅青松是不是天天晚上過來陪她,她都不在乎。羅青松愛她愛得要命;她有孩子,有工作,她還怕什麼呢?羅青松是天下難尋的好人,也是自己唯一的親人,為這樣的男人生個兒子,就算是報答他,也是應該的。她實在想不出對羅青松還應有什麼樣的要求,自己還需要為什麼擔心。她非常知足,感到非常幸福。
他們所在的企業集團很大,是當地財政的支柱,周圍的居民也都跟這家大型國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幾乎每個家庭都有成員或親戚,在這家集團或集團下屬的企業工作。因此,企業在為職工謀福利的同時,也就順理成章地承擔起了一部分社會功能。譬如,附近的路是企業出錢修的,附近的幼兒園、中小學是企業資助辦的,幼兒園、中小學裡一多半的生源是企業的職工子弟。這種生態分佈有利於資訊(包括謠言)的傳播,也有利於個人信用的確立,更有助於壞名聲的遠揚。時間長了,3年5年,羅青松和李丹的事終於露餡了,一時間在集團公司範圍內,傳得沸沸揚揚。但是有一個人卻自始至終置身於事外,什麼都不知道。她就是郝姐。這並不是因為郝姐人緣不好,相反,正是因為她人緣好,所以大家才不忍心告訴她。男人和女人不在一個單位時,情形也是這樣。只要這個男人在單位里人緣尚可,沒有仇人,或者沒有特別好事的人,他的風流事即便在單位都傳遍了,傳了幾個來回了,傳了十幾年了,甚至都把男人傳走了,離開這個單位了,他的妻子仍然可能還矇在鼓裡。妻子是全世界最後一個知道自己丈夫在外面真實面目的人。這幾乎快成了一條真理。
郝姐知不知道這事,其實並不打緊。她要是早知道了沒準還是件好事,也許還會活得放心一些。但是有一個人最好不要知道它,那就是小羅宇。但是,透過大人們無聊的嘴和孩子們無邪的嘴,小羅宇竟然還是知道了。
那是上幼兒園的時候,小朋友間吵架,有的孩子罵他是野種,他不懂,以為和別的罵人話是一樣的意思,於是也就反罵人家野種。李丹有一次接孩子,恰好聽到了別的孩子這樣罵羅宇,而老師的反應又是那樣的詭異,她就忍不住哭了,回來後把這事告訴了羅青松。她說她自己可以什麼都不在乎,但是兒子可不能受委屈。為了使李丹和兒子免受傷害,羅青松給羅宇轉了學,並讓李丹辭職在家,專門管教和照顧孩子,他來養活他們。
羅宇上小學後,特別淘氣,不好好學習,總願意與人家打架。他的個子比同年級的孩子高半頭,所以每次打架都是他贏,不是把人家的臉打腫了,就是把人家的關節摔脫臼了。李丹不斷地被班主任召見,給人家孩子家長道歉,賠治療費。次數多了,在實在沒別的招的情況下,李丹開始打孩子,並且下死手,打得孩子屁股都不敢著板凳。就是這樣,他的嘴還是不老實,總要找出種種打架的理由來,比如說“他罵我,我才打他的!”李丹無法,只得訓斥道:“他罵你,你可以罵他呀!”
股海別夢 羅青松自殺(7)
羅宇知道的罵人話裡,只有“野種”最狠,以前用這句罵了別人,別人就只有傻笑的份兒。但這一次李丹更慘了。羅宇在學校裡按照她的囑咐,不再動手,而是開始與同學對罵,罵的就是“野種”。在對方家長還不知情之前,學校先不幹了:你羅宇憑什麼侮辱同學人格?你說人家是野種,有證據嗎?羅宇被逼無奈,只得承認是媽媽讓罵的。於是,李丹又是一番解釋、道歉;當然回家後,又是一番鬼哭狼嚎,母子二重唱。
從此羅宇更加厭學,更加不愛去學校。這所學校在這個小城市裡算是最正規的,教學質量最高,調皮搗蛋的學生很少。羅宇在學校裡找不到同夥,就經常中途逃學到街上自己玩去。老師對此不管不問,難得落個清靜;李丹也不管不問,因為無計可施。羅青松也不管不問,因為這時他已經去了上海的首誠證券,不在他們身邊。
不久之後,李丹迷上了打麻將。打起麻將,她與羅宇兩人更是相安無事:李丹半夜三更回家,或者在家裡打到半夜三更,第二天睡懶覺不管孩子早餐。所以羅宇或者早晨不吃飯,或者自己到街上小攤喝碗醪糟湯圓,上學遲到因此而成了他的正常狀態,同學老師都習慣了,他進教室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