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有一顆感恩之心。在路邊撿到小貓小狗,尚且需要等等看主人能不能回來。她穿越到這句身體,撿到了這麼大的便宜,有什麼理由不來幫著原主實現這心中的唯一願望呢?原主渴望親情,每年最為期盼的,便是與家人團聚,她不該回來嗎?
“我說你關大姐什麼事?我說你是因為這麼多年,我過的並不好,要不是夫君、公婆疼惜我,我怎麼會活到現在?我生小清的時候難產,差點死了,連抓藥的錢都不夠,最後還是憑著一口氣硬挺過來的!我那時候心裡埋怨大哥,但我知道,但凡大哥有錢,絕對不會覓這麼嚴實,讓我們換婚。只沒想到,你自己沒本事反抗孃家,卻來我家禍害了這麼多年!要不是大姐,我和婆婆現在一天還只能納一雙鞋墊,掙一文錢;要不是大姐,二哥現在還挑著貨擔大街小巷走,磨破了腳賺那點錢;要不是大姐,你家能再買個房子?能衣食無憂?能讓你在這穿紅戴綠?以前就知道你混,沒想到你連良心都沒有了!”
林雪在眾人眼中一直是乖乖女,做人也算是左右逢源。可如今她說起孫氏來,竟讓她無言以對!
“是啊!當初的事兒,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這麼多年,我也不想提了。但是,我也永遠不會和你好好相處,你今晚想進我們那屋?沒門!”李月靈也站出來道。
孫氏到底沒在這裡過夜,因為根本沒有一個人肯留下她。
她這些年,雖沒做什麼窮兇極惡之事,可是每一個人的不幸,都與她有關。
她也想恨,恨她的孃家,恨她的兄弟。歸根結底,林家人沒有對不起她,她覺得她一生的不幸都是由孃家開始的,林家的事,可若真說恨林家人,她便也只能恨李月靈、林雨,外加一個欒鳳了。她到底還是覺得他們害她了。
孫氏失魂落魄地走了,這時候早已宵禁了,她也是出不去城的。可她到底去了哪兒,誰都沒有關心。(未完待續。)
ps: 補更二。
第二百二十章 報復
第二日白天,林雨和大夥兒一樣,天剛亮不久就往店裡去。她頂的是金花的班,金花早晚班,林雨也都遵守。
可是,這遠遠的,就聞見了好大的臭味,燻得人頭疼。
“這啥味兒啊?真燻得慌!”大夥兒邊說,邊到了鋪子門口。
門外,實在是髒亂、汙穢不堪,滿滿的各種糞便,遍及每塊擋板!這會兒雖然天色剛亮,可也有不少人,慢慢地圍了過來。
林雨看到此情此景,心裡無比憤怒。
“報官!”
出了這樣的事,林雨自然是不能再營業了。
沒待衙門開門,品味居被人潑糞的事情就傳開了。
品味居在厲雲城裡風頭正勁,關心的人自然不少。
這次的損失一定十分慘重。因為好些人早上來吃飯,便見到了這樣的情景。這是一個噩夢,任誰見了,心裡都難免膈應,許久都不會來吃。更別提許多昨夜就備好的食材了,今日怕是用不上了。
好在,知縣老爺看著青田雅居的面子,著人迅速查詢線索,很快,便查出,昨夜有人看到孫氏拿了木桶,鬼鬼祟祟的。
孫氏被帶上堂的時候,身上猶粘著不少的糞便。鐵證如山,她是如何也抵賴不了的。
被問及為何這樣做,她還說,是在教訓不聽話的小姑子,是家事。
今日來聽審的人不少,聽到這裡便七嘴八舌的議論起來。有人還說。看到過孫氏給林雨下跪道歉。
一時間,幾乎所有人都說林雨是刻薄的小姑子,把嫂子弄到無處容身。這才潑糞洩恨。
林雨戶籍與她不在一處,豈容她來教訓,自然向縣太爺完整陳述了其中關節,還說必定會追究孫氏的責任。
兩人各執一詞,林雨倒不用孫氏賠錢。她的錢就是大全的錢,自己拿來又有什麼意思?這次自己真是吃了黃蓮了,怎能不出了這口惡氣?於是。請求縣老爺用刑罰。
三十大板,簡直去了孫氏的半條命。她自打生產過後,就沒有完全養好。這會兒結結實實的板子下去,幾下屁股就開了花。孫氏沒想到,她沒殺人、沒放火,只是往自己家店裡潑了糞。怎麼會受這麼大的懲罰?她是鄉野村婦。本沒什麼教養,這會兒疼的發瘋,自然逮什麼罵什麼,連知縣老爺幫著林雨這樣的話也都喊了出來。知縣只能讓人一邊再給她掌嘴。
她是趴在一條長凳上捱打,這會兒再拿了鐵尺打嘴巴子,幾下便愁得她嘴角淌出血來。
這樣上下夾擊,孫氏很快就昏死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