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1 / 4)

小說:剩女甜園 作者:冥王

來了主子開罪皇上的訊息。主子及身邊親近者一律處死,而她們這樣的,則被判處“永世不得入京”。

若是換了別人,沒有成為賤籍,又能迴歸本家,只要不是想一朝富貴的。都算是比較好的結果了。可偏偏小五家就在京郊,所有親戚也都在京城一帶。讓她永世不得入京。那就是永遠也回不去家了。

本來小五家孩子就多,她在宮裡掙的錢還時不時地要貼補家裡。這會兒她有家歸不得,家裡人也就當沒生她這個女兒,直接就與她斷了關係。

那時剛過了年,她一個十五歲的小姑娘離了生養她的京城,兜裡又沒幾個銅板,她能去哪裡?

不過她到底還是有魄力的,她想到了當初和自己共同在浣衣局裡工作過的林雨,她聽林雨說過,家住禹州厲雲縣外的林家溝。就算天大地大,可京城以外,她認識的,就這麼一個人。於是,她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個乞兒,一路討飯,往厲雲這裡來。

那時她沒想過林雨過的如何,她只想著有個依靠就好。哪怕是到了厲雲,林雨不能給她任何幫助,她也認了。

討飯的時候,每每有了銅板,她也不捨得花掉,總是藏的很好。終於,在乞討了三個月的時候,她也攢了一些錢了,終於能搭上到禹州的商隊了。而巧合的是,她搭到的商隊,正好就是李平的這一支。

李平走南闖北,自然看得出小五是個女孩。相處了一段日子,小五才對他說,自己來禹州是找一個故人,家住在厲雲縣外的林家溝。

李平一年裡來往禹州和京城數次,可搭商隊車的女人卻是不多,而林家溝他更是印象深刻,因為後來和他和做生意的林雨,便是從京城而回,老家也是林家溝。

於是,兩人互相一對,沒想到說的竟是同一人。李平知道林雨如今在厲雲有了點營生,自然也就對小五頗為照顧。

而小五,在出了京城後,也恢復了她的本名,呂薇。

“皇天不負有心人啊!呂姑娘到底是和大妹子你有緣,這麼遠的路途也能和出發晚了的我遇到,又由我給送到了你身邊!”李平感慨道。

“是啊!”林雨看了看又黑又瘦的小五,有些心疼的覆上了她皸裂的手,道:“平安就好。明兒我帶你去縣衙落了籍,以後就都在厲雲吧。這裡雖比不得京裡繁華,但好在如今太平盛世,這裡的人能吃飽穿暖有結餘,也不見得就比京城差了。”

“嗯。”小五應著,眼中充滿了感動的淚花。

林雨以為,自己當初出宮回厲雲,已經是很堅強、很勇敢的了。可是小五才十五歲,和林珊同歲,就能有這種魄力,林雨還是很佩服的。

不管怎樣,小五當初對自己的照顧,林雨還是記憶深刻的,這次這個勇敢的姑娘千里迢迢來投奔她,她自然也沒有不管的道理。

於是,先拜別了李平,林雨帶著小五回了家。

小五本就沒長開,再加上這陣子的奔波,更是瘦得皮包骨一樣。林雨的衣服小五穿不了,再加上林雨的衣服相對成熟、穩重,也不適合她穿。於是就先借了一套姜清池的衣服給她。

“你先穿著這身衣裳,一會兒我再帶你去裁兩身。”把小五收拾妥當後,林雨說道。

“不,大林姐,我不能平白無故地受你好處。你收留我,我已經很開心了。我來禹州,只是想著認識你,能有個依靠,不是來你這裡讓你養著我的。”小五倔強道。

小五的話,讓林雨安慰,又有些震撼。同是十五歲的姑娘,小五真的聰明、頑強太多。(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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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翻本

林雨見小五並不挾恩求報,便道:“那這樣吧,你到我的食肆裡做工。我的食肆是包吃住,有工作服的,以後你一個人在這裡,賺了錢,也能夠給自己攢些嫁妝,如何?”

“謝謝大林姐!”說著,小五就要跪下。

林雨一把扶住了她,道:“到了這裡,咱們就是親人,你憑自己本事吃飯,也不用跪我。既然你已經離了京城,不是小五了,以後我也叫你呂薇吧!”

晚上,林雨把呂薇介紹給了眾人。大家都對她的際遇很是感慨,亦難免對她有些疼惜。

呂薇性格很好,畢竟是宮裡出來的,為人處事,也有著超於她這個年紀的穩重。而且,她沒有要求林雨給自己什麼特殊對待,反而從最基本的服務員做起,倒是讓大家對她印象很好。

呂薇第二日就到了食肆工作,她規矩好,雖然樣子相對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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