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金槓桿比率很高的貸款人,貸款給另一個資金槓桿比率很高的借款人,例如大量負債、低收入、無儲蓄的第一次買房子的人,就是在召喚金融災難。它本來就有一個風險很大的資本結構,卻仍把資本用於發放風險極大的貸款,這對資本結構的風險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在房地產泡沫中,使銀行資金槓桿變得更加危險的是,它們不但沒有保有其貸出或借入的抵押貸款,反而拋售這些貸款並換取由這些被拋售貸款擔保的證券。
資產的證券化所帶來的地域多樣性對緩和金融危機起到了一些作用,資產的證券化將風險極大的資產注入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從而推動了金融危機的發生。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資產的證券化對經濟危機的爆發實際上起到了多大的作用?風險貸款引發了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但卻沒有帶來債務證券化的好處。如果銀行在其賬簿上保有次級和次優抵押貸款,而不是使這些貸款證券化或者從其他券商那裡購買住房抵押貸款證券,那麼它們今天的境況會好一些麼?如果確實好一些的話,那也應主要歸功於以下兩點原因:一是證券化過程從投資者那裡為美國房地產業吸納額外資本的能力,投資者不願自尋麻煩去實際擁有某人的抵押物;二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複雜性,這種複雜性使其所具有的風險難以評估。然而,如果低利息率和高信貸需求刺激了風險貸款,那麼抵押貸款的形式可能就不是造成銀行業崩潰的主要因素。
然而,風險分散有一個不利方面被忽視了:它把風險散佈到了本來安全的市場領域。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