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我就是敵人?
面對不喜歡我們的人,
是人生一大挑戰,
卻也是一大功課。
麗容家有一對兒女,哥哥一心想要加入籃球隊,可是在選拔會上成績不太優,儘管他很得人疼、師長也破例讓他加入,但是卻一直得不到隊友們的善意眼光,甚至還以拿走他的球鞋、丟掉他的球衣來整他。哥哥偷偷地苦練,沒過幾個月,球技有很大的進步。在一次比賽中,他以替補球員資格上場比賽,投進了幾個制勝球,才得到隊友們的尊敬。
才念初二的哥哥得到認同後,回家將這艱辛的奮鬥史告訴媽媽,興高采烈地要求媽媽為他慶祝時,念小學六年級的妹妹在旁冷冷地說:“有什麼好高興的。如果是我,我才不屑參加這種籃球隊呢。只要他們討厭過我,我就不要跟他們在一起。永遠不要!”
在家當主婦的麗容說:“聽到我們家妹妹這麼講,我心裡一驚,她的想法和我小時候一模一樣:只要人家討厭我,我就永遠不會把他當朋友。出社會、進入家庭後也是一樣,因為這種性格,在人際關係上頭,讓我從來就沒有愉快過。”
她一邊為兒子的積極開心,一邊又為女兒的偏激煩惱。
妹妹這種“只要你不喜歡我,你就是我的敵人”的念頭,在不少女性的性格中都是頑冥不化的一部分。女性有時將太多的心血放在人際關係的內鬥裡頭,有時斗的不一定是真實的敵人,而是一個想像中的幻想敵。她只要主觀的認為那個人不可愛,或那人不喜歡她、瞧不起她,就會永遠把他當成敵人。
女人的性格中容易有兩種極端:一是,喜歡他,就寧可委屈自己來討好他(爭取認同與討好是不一樣的,前者要靠創造自己的新形象,後者靠犧牲自己的原貌);二是,發現他討厭我,我也就徹底地討厭他。然而“喜歡他”和“他討厭我”,其實都是出自自己的主觀直覺,這種直覺又常常會出錯。
從這對兄妹的觀點來看,大致也符合:男人比較偏向於“征服敵人”,而女性傾向於“逃避敵人”。可是,人生若久逃而不迎戰,總有一天會變成連自己也討厭的人。
面對不喜歡我們的人,是人生一大挑戰,卻也是一大功課。
人生不是無菌室,每個人心中都會有“討厭者名單”,也都可能踏進別人的“討厭者名單”行列,我們不必強迫自己與討厭的人變成好朋友,但一定要學會“不把討厭我的人當敵人”。
魚不會長在樹上
不少積極享受一夜情的人,
行為開放,但觀念其實還是很陳舊。
對於沒有上網交友或找性伴的人來說,“網路一夜情氾濫”其實都只是聽說。
我當然是聽說一族。
最近聽朋友說,竹科某公司有五六位工程師,某日在辦公室裡誇口自己的一夜情經驗,每個都說自己認識的女網友熱情火辣、身材姣好,其中一位拿出了手機偷拍的照片,眾人看了才恍然大悟,哈,原來大家口中花名不同的火熱女網友,竟是同一人,諸男士心有未甘——客觀上來說,這是大男人的尊嚴作祟,其實大家都佔到了便宜,有什麼好不甘心的?只是當“表兄弟”這件事比較尷尬而已。
這群心有不甘的男人上網圍剿她,讓她無法重施故技,而她哭訴自己和每個人的交往都是真心誠意的,並不知道這些男人在同一辦公室上班呀。
從這個案例看來,儘管能夠接受一夜情的人行為開放,但觀念其實還是很陳舊,他們還是想要在性氾濫的天堂裡,找到一個上床很快速但很專情的女人。
當然是緣木求魚。
有想不開的男人,也有想不開的女人。聽說,南投有位少婦,在與丈夫分居後上網找性伴,不小心懷孕後竟還生下一個孩子,向地方法院申請孩子的生父鑑定,法院說要對比DNA。執行人員被她的說法嚇壞了,她說性物件近百人,只有一人留下手機號碼,她也不知那些人的真姓名,不知道要找誰核對基因才是。
法官也搖頭,這是連上帝也幫不上忙的事情。敢上網找性伴,又敢生下孩子,卻還想要找到生父——以女人的單純想法,只要孩子是誰的,就應該叫那人負責,這是她想要確認孩子生父的理由吧——敢做這麼“新時代”的事,卻抱持這麼古老的心態,實在說不通。
這樣就好像你買了熱門音樂會的門票,卻希望聽到古典音樂曲目一樣。如果你要的只是性,就不可能要求“一拍即合”的他純潔又專情。
臺灣的網路上有好多比《金瓶梅》更勁辣的故事,但也